海洋貨物運輸保險承保的風險

導讀:
在海洋貨物運輸保險中保險人承保的風險主要分為海上風險和外來風險。海運險承保的海上風險按性質的不同,可分為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兩大類。海上貨運保險承保的雷電風險是指貨物在海上或陸上運輸過程中由于雷電所直接造成的或者由于雷電引起的火災所造成的貨物的滅失和損害。浪擊落海通常指存放在艙面上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受海浪的劇烈沖擊而落海造成的損失。我國現行的海運貨物保險條款的基本險條款不保此項風險,這項風險可以通過附加投保艙面險而獲得保障。現行的協會貨物條款ICC險承保該風險,在我國現行的海運貨物保險條款中,此項風險屬海運貨物罷工險的承保范圍。那么海洋貨物運輸保險承保的風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海洋貨物運輸保險中保險人承保的風險主要分為海上風險和外來風險。海運險承保的海上風險按性質的不同,可分為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兩大類。海上貨運保險承保的雷電風險是指貨物在海上或陸上運輸過程中由于雷電所直接造成的或者由于雷電引起的火災所造成的貨物的滅失和損害。浪擊落海通常指存放在艙面上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受海浪的劇烈沖擊而落海造成的損失。我國現行的海運貨物保險條款的基本險條款不保此項風險,這項風險可以通過附加投保艙面險而獲得保障。現行的協會貨物條款ICC險承保該風險,在我國現行的海運貨物保險條款中,此項風險屬海運貨物罷工險的承保范圍。關于海洋貨物運輸保險承保的風險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海洋貨物運輸保險中保險人承保的風險主要分為海上風險和外來風險。
(一)海上風險
海上風險是指由于航海的后果所造成的風險或與航海有關的風險。海運險承保的海上風險按性質的不同,可分為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兩大類。
1.自然災害。自然災害是指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自然界的力量所引起的災害。但在海上貨物運輸保險中保險人承保的自然災害并不是泛指一切由于自然界力量引起的災害事故,具體如下:①惡劣氣候。一般是指海上的颶風(八級以上的風)和大浪(3米以上的浪)引起的船體顛簸傾斜,由此而引起的船上所載貨物的相互擠壓、碰撞所導致的貨物的破碎、滲漏、凹癟等損失。②雷電。海上貨運保險承保的雷電風險是指貨物在海上或陸上運輸過程中由于雷電所直接造成的或者由于雷電引起的火災所造成的貨物的滅失和損害。③海嘯。海嘯是由地震或風暴所造成的海面的巨大漲落現象。④浪擊落海。浪擊落海通常指存放在艙面上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受海浪的劇烈沖擊而落海造成的損失。我國現行的海運貨物保險條款的基本險條款不保此項風險,這項風險可以通過附加投保艙面險而獲得保障。⑤洪水。⑥地震。⑦火山爆發。⑧海水、湖水或河水進入船舶、駁船、船艙、運輸工具、集裝箱、大型海運箱或儲存處所。上述⑤、⑥、⑦、⑧風險,實際上并非是真正發生在海上的風險,但由于這些風險是隨附海上航行而產生的,而且危害性往往很大,為了滿足被保險人的實際需要,逐漸地把它們列入海上貨運保險承保的風險范圍之內。
2.意外事故。意外啊故一般是指人或物體遭受到的外來的、突然的、非意料之中的奪故。但在海上保險中保險人承保的意外事故并不是泛指海上發生的所有意外事故,具體如下:⑴火災。⑵爆炸。⑶擱淺。⑷觸礁。⑸沉沒。⑹碰撞。⑺傾覆。⑻投棄,也稱拋貨。⑼吊索損害。⑽海盜行為。海盜行為的條件為:a必須旨在扣留人或者掠奪財物的非法行為。b通過暴力或威脅手段達到目的。c并非出自某一官方或半官方的指令或默許而進行的對敵方的攻擊。d必須發生在沿海國家管轄范圍以外的海域或天空。對于這項風險,ICC(A)給予承保。但是在1963年的協會貨物條款和我國現行的海運貨物保險條款中,海盜被列為戰爭風險。⑾船長、船員的不法行為。但下列情況除外:a船長、船員的不法行為尊先為船主或貨主所知悉并同意荷。b船長即系船東,不法行為昕致損失由被保險入的故意行為造成。現行的協會貨物條款ICC(A)險承保該風險,在我國現行的海運貨物保險條款中,此項風險屬海運貨物罷工險的承保范圍。
(二)外來風險
外來風險是指海上風險以外的其他外來原因所造成的風險。外來風險分為一般外來風險和特殊外來風險兩類。
1.一般外來風險。一般外來風險包括偷竊、短少和提貨不著、滲漏、短量、碰損、破碎、鉤損、淡水雨淋、生銹、沾污、受潮受熱、串味等給貨物造成損失。
2.特殊外來風險。特殊外來風險是指戰爭、種族沖突或一國的軍事、政治、國家政策、法律以及行政措施等的變化。常見的特殊外來風險有戰爭、罷工、交貨不到、拒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