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貿易合同貨物運輸的風險承擔

導讀:
而本法規定標的物的風險,交付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后由買受人承擔。大量的買賣合同,尤其是國際貿易都涉及到貨物的運輸,而在運輸過程中又容易發生各種風險導致標的物的毀損、滅失。規定其風險由買方承擔的理由是買方所處的地位使他能在目的地及時檢驗貨物,在發現貨物受損時便于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減輕損失,及時向有責任的承運人請求賠償以及向保險人索賠等。某些國際貿易慣例也確定了這樣的原則,如采取FOB、CIF和CFR條件訂立買賣合同時,都是由買方承擔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風險。那么國際貿易合同貨物運輸的風險承擔。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而本法規定標的物的風險,交付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后由買受人承擔。大量的買賣合同,尤其是國際貿易都涉及到貨物的運輸,而在運輸過程中又容易發生各種風險導致標的物的毀損、滅失。規定其風險由買方承擔的理由是買方所處的地位使他能在目的地及時檢驗貨物,在發現貨物受損時便于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減輕損失,及時向有責任的承運人請求賠償以及向保險人索賠等。某些國際貿易慣例也確定了這樣的原則,如采取FOB、CIF和CFR條件訂立買賣合同時,都是由買方承擔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風險。關于國際貿易合同貨物運輸的風險承擔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如果是標的物需要運輸的,出賣人應當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以運交給買受人。這項規定實際上確定了在這種情況下,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就是履行了合同的交付義務。而本法規定標的物的風險,交付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后由買受人承擔。所以規定這種情況下在出賣人將標的物交付給第一承運人后,標的物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就是符合邏輯的。
大量的買賣合同,尤其是國際貿易都涉及到貨物的運輸,而在運輸過程中又容易發生各種風險導致標的物的毀損、滅失。所以確定貨物運輸中的風險由誰承擔是一個非常重要并且十分現實的問題。規定其風險由買方承擔的理由是買方所處的地位使他能在目的地及時檢驗貨物,在發現貨物受損時便于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減輕損失,及時向有責任的承運人請求賠償以及向保險人索賠等。某些國際貿易慣例也確定了這樣的原則,如采取FOB、CIF和CFR條件訂立買賣合同時,都是由買方承擔貨物在運輸過程中的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