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債務轉讓要承擔什么風險

導讀:
合同債務轉讓要承擔什么風險合同債務轉讓的風險包括以下兩個方面:1.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沒有實際履行能力2.超越代理權限,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合同債務一、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沒有實際履行能力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經常出現的合同風險就是訂立合同的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根本沒有履行能力,即通常所說的皮包公司利用出賣人的輕信,騙取出賣人的貨物。但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授權期限已屆滿后所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由行為人承擔。根據《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有可能會給合同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那么合同債務轉讓要承擔什么風險。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債務轉讓要承擔什么風險合同債務轉讓的風險包括以下兩個方面:1.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沒有實際履行能力2.超越代理權限,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合同債務一、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沒有實際履行能力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經常出現的合同風險就是訂立合同的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根本沒有履行能力,即通常所說的皮包公司利用出賣人的輕信,騙取出賣人的貨物。但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授權期限已屆滿后所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由行為人承擔。根據《民法通則》有關規定有可能會給合同另一方當事人造成損失。關于合同債務轉讓要承擔什么風險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合同債務轉讓要承擔什么風險
合同債務轉讓的風險包括以下兩個方面:
1.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沒有實際履行能力
2.超越代理權限,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合同債務
一、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沒有實際履行能力
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經常出現的合同風險就是訂立合同的主體沒有訂立合同的資格,根本沒有履行能力,即通常所說的皮包公司利用出賣人的輕信,騙取出賣人的貨物。
這種情況主要出現在以法人及其他組織為一方當事人之間訂立的合同,主要表現形式為:
1、訂立合同的一方根本沒有提供法人資格證明;
2、合同一方雖提供了《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為副本(未年檢)或復印件,其實為偽造的證明;
3、合同一方提供了正式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其實際虛報注冊資本,無實有資金,并沒有實際履行能力;
4、合同一方在訂立合同時雖提供了正式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但因其它原因已歇業或已被吊銷營業執照。
二、超越代理權限,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合同債務
在合同債務的簽訂中,經常有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義簽訂合同的情況,在被代理人授權范圍內,代理人所簽訂合同的權利義務應由被代理人承受。但代理人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授權期限已屆滿后所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由行為人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