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轉讓合同糾紛以及債權轉讓風險防范

導讀:
債權轉讓合同糾紛處理式有兩種:1、協商處理2、到法院起訴只要雙方能就糾紛達成一致,就可以協商處理否則就只能到法院起訴處理;《合同法》第八十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不輕信債權讓與合同中載明的"債權轉讓通知由債權人負責通知債務人,否則一切風險和責任由債權人承擔"或"如無法通知債務人的,將退回已收對方的價款"等謊言。①雙方共同將債權讓與通知送達債務人簽收,或公證郵寄轉讓通知給債務人。那么如何解決轉讓合同糾紛以及債權轉讓風險防范。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債權轉讓合同糾紛處理式有兩種:1、協商處理2、到法院起訴只要雙方能就糾紛達成一致,就可以協商處理否則就只能到法院起訴處理;《合同法》第八十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不輕信債權讓與合同中載明的"債權轉讓通知由債權人負責通知債務人,否則一切風險和責任由債權人承擔"或"如無法通知債務人的,將退回已收對方的價款"等謊言。①雙方共同將債權讓與通知送達債務人簽收,或公證郵寄轉讓通知給債務人。關于如何解決轉讓合同糾紛以及債權轉讓風險防范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我們轉讓債權時,債權轉讓合同會發生糾紛,那么當我們遇到債權轉讓合同糾紛時,又該如何處理呢?對于這個問題大家在生活中也是比較常見的,所以下面催天下小編為大家具體解答。
債權轉讓合同糾紛處理式有兩種:
1、協商處理
2、到法院起訴
只要雙方能就糾紛達成一致,就可以協商處理否則就只能到法院起訴處理;
《合同法》第八十條規定:債權人轉讓權利的,應當通知債務人。未經通知,該轉讓對債務人不發生效力。只要對債務人履行了通知義務即可(通知的義務履行的方式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口頭的),不必要征得債務人的同意。
債權轉讓的風險防范
(一)針對表見讓與的風險,讓與人在未如數收到受讓人對價的情況下,不向債務人送達債權讓與的通知,這樣也可以防范受讓人與債務人惡意串通,損害債權讓與人合法權益的風險。
表見讓與,即當債權人將債權轉讓通知債務人后,即使讓與合同未成立或未生效,但債務人基于對通知事實的信賴而向受讓人履行仍然有效。表見讓與情況下,債務人向受讓人清償債務后,債權人無權再向債務人主張權利。
(二)受讓人對債權讓與法律風險的防范
1、為避免債權二重讓與的情況發生,受讓人必須注意落實以下防范措施;
2、為防止受讓瑕疵債權,受讓人要求轉讓人對轉讓的債權承擔瑕疵擔保責任;
3、避免簽訂已過訴訟時效或債務人下落不明的債權讓與的風險,受讓人在與債權人進行談判時,應盡量聘請律師參與談判和調查。
4、對于債權人通知債務人的期限和形式,在轉讓合同中應做出明確約定,要求債權人須于合同簽訂后日內通知債務人,并約定通知的形式。
不輕信債權讓與合同中載明的"債權轉讓通知由債權人負責通知債務人,否則一切風險和責任由債權人承擔"或"如無法通知債務人的,將退回已收對方的價款"等謊言。
①雙方共同將債權讓與通知送達債務人簽收,或公證郵寄轉讓通知給債務人。
②設立債權人保證條款
如:債權人明確聲明合同項下的債權無任何第三人主張權利,且權利不受限制,即不存在被法院保全、查封或強制執行的情況或已設擔保;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債權人沒有與第三方簽訂過本合同項下債權讓與合同;并約定相應的違約責任。
③共同擬定債權轉讓通知回執的內容格式
載明:"債務人于年月日收到債權人將(內容及金額)的債權讓與受讓人的債權轉讓通知,債務人聲明,在簽收本通知回執日之前,沒有收到債權人將相同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通知。"
據此證明本受讓人受讓的債權通知時間在先,同時也可避免債權人與債務人串通,將已讓與的債權再行讓與第三人時將通知回執的時間倒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