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別人做擔保要承擔哪些法律風險,擔保需要簽訂合同嗎

導讀:
一旦債務人無法履行應盡的法律義務,被擔保人往往面臨著共同擔責的風險。擔保人的權益該如何保護按照《擔保法》第30條的規定,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擔保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這種情況下,擔保合同無效,并且擔保人不需要承擔擔保責任。那么給別人做擔保要承擔哪些法律風險,擔保需要簽訂合同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旦債務人無法履行應盡的法律義務,被擔保人往往面臨著共同擔責的風險。擔保人的權益該如何保護按照《擔保法》第30條的規定,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擔保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這種情況下,擔保合同無效,并且擔保人不需要承擔擔保責任。關于給別人做擔保要承擔哪些法律風險,擔保需要簽訂合同嗎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在日常生活中,一般情況下,借貸都需要找一個擔保人,借款人提供擔保人,出借人才能放心借出錢。但是擔保人在給別人做擔保期間需要承擔哪些法律風險呢,擔保是不是要簽訂擔保合同呢?這些都是作為擔保人必須要知道的法律常識。下面催天下小編就來給大家相信說說。
給別人做擔保要承擔哪些法律風險
其實生活中,能夠作為債務擔保的人,不是出于親人就是出于朋友,而對于那些替他人做債務擔保的人,對自己應承擔的法律風險又缺乏了解。一旦債務人無法履行應盡的法律義務,被擔保人往往面臨著共同擔責的風險。
(一)為他人債務提供擔保,當債務人不能如期還款,擔保人應怎樣承擔責任
按照我國現行法律規定,擔保責任分為一般擔保和連帶責任擔保,一般擔保是指在債務人通過訴訟仍不能承擔債務時,擔保人應當承擔擔保責任;連帶擔保責任是指,債權人可以直接要求債務人和擔保人任何一方承擔責任,不受債務人有無能力的限制。
(二)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后,其受到的損失應得到怎樣的賠償
無論是一般擔保責任還是連帶擔保責任,擔保人在承擔擔保責任后,可以向債務人進行等額的追償來彌補自己的損失。
(三)如當擔保人好意提供物保,而債務人和債權人卻惡意竄通侵吞擔保物,此種情形下擔保的效力如何?擔保人的權益該如何保護
按照《擔保法》第30條的規定,主合同債權人采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擔保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這種情況下,擔保合同無效,并且擔保人不需要承擔擔保責任。
二、擔保需要簽訂合同嗎
(一)在一般情況下,擔保需要簽訂書面的保證合同,但是在司法實踐中,擔保在沒有簽訂書面合同的情況下,仍然可能產生擔保的效力,一般是指在主合同中包含擔保條款,或者合同的落款處有擔保人的簽字納印等等,或者其他的擔保人認可的書面方式。
(二)當債務人到期不能清償債務,擔保人的責任范圍包括哪些
按照《擔保法》21條的規定,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按照上述法律規定,如果合同有約定的依照約定確定保證責任范圍,合同沒有約定的可以按照法律規定來確定。
作為擔保人,肯定要承擔一些法律風險,每個擔保人都有一定的擔保責任,一般情況下都是需要簽訂擔保合同,明確擔保范圍,所以作為擔保人一定要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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