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貨物運輸險—英國倫敦協會貨物險條款 (C)

導讀:
英國倫敦協會貨物險條款(C)承保范圍風險條款1除下列4、5、6、7各條規定除外責任以外,本保險負責:1.1保險標的損失可合理歸因于:1.1.1火災或爆炸;1.1.2船舶或駁船遭受擱淺、觸礁、沉沒或傾覆;1.1.3陸上運輸工具的傾覆或出軌;1.1.4船舶、駁船或運輸工具同除水以外的任何外界物體碰撞;1.1.5在避難港卸貨。1.2由于下列原因引起保險標的之損失:1.2.1共同海損的犧牲;1.2.2拋貨。5.2保險人放棄船舶必須適航和適宜將保險標的運往目的地默示擔保,除非被保險人或其受雇人知道這種不適航或不適宜的情況。那么海洋貨物運輸險—英國倫敦協會貨物險條款。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英國倫敦協會貨物險條款(C)承保范圍風險條款1除下列4、5、6、7各條規定除外責任以外,本保險負責:1.1保險標的損失可合理歸因于:1.1.1火災或爆炸;1.1.2船舶或駁船遭受擱淺、觸礁、沉沒或傾覆;1.1.3陸上運輸工具的傾覆或出軌;1.1.4船舶、駁船或運輸工具同除水以外的任何外界物體碰撞;1.1.5在避難港卸貨。1.2由于下列原因引起保險標的之損失:1.2.1共同海損的犧牲;1.2.2拋貨。5.2保險人放棄船舶必須適航和適宜將保險標的運往目的地默示擔保,除非被保險人或其受雇人知道這種不適航或不適宜的情況。關于海洋貨物運輸險—英國倫敦協會貨物險條款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英國倫敦協會貨物險條款(C)
(1982年修訂)
(僅供新的海上保險單格式使用)
承保范圍
風險條款
1除下列4、5、6、7各條規定除外責任以外,本保險負責:
1.1保險標的損失可合理歸因于:
1.1.1火災或爆炸;
1.1.2船舶或駁船遭受擱淺、觸礁、沉沒或傾覆;
1.1.3陸上運輸工具的傾覆或出軌;
1.1.4船舶、駁船或運輸工具同除水以外的任何外界物體碰撞;
1.1.5在避難港卸貨。
1.2由于下列原因引起保險標的之損失:
1.2.1共同海損的犧牲;
1.2.2拋貨。
共同海損條款
2本保險承保共同海損和救助費用,其理算或確定應根據運輸契約和/或有關法律和慣例辦理。該項共同海損和救助費用的產生,應為避免任何原因所造成的或與之有關的損失所引起的,但下列4、5、6、7各條或本保險其他條款規定的不保責任除外。
船舶互撞條款
3本保險負責賠償被保險人根據運輸契約訂有“船舶互撞責任”條款規定,由被保險人應負的比例責任,視作本保險單項下應予補償的損失。如果船東根據上述條款提出任何索賠要求,被保險人同意通知保險人,保險人有權自負費用為被保險人就此項索賠進行辯護。
除外責任
一般除外責任條款
4本保險在任何情況下不負賠償的責任:
4.1被保險人故意行為所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4.2保險標的之自然滲漏,重量或容量自然損耗,或自然磨損;
4.3由于保險標的之包裝或準備不足或不當造成的損失或費用(本條所稱的“包裝”,包括用集裝箱或大型海運箱裝載的,但該項裝載以本保險開始生效或由被保險人或其受雇人完成的為限);
4.4由于保險標的本質缺陷或特性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4.5直接由延遲引起的損失或費用,即使延遲是由承保風險所引起(上述第2條可以賠付的費用除外);
4.6由于船舶所有人、經理人、租船人或經營人破產或不履行債務造成的損失或費用;
4.7由任何個人或數人非法行動故意損壞或故意破壞保險標的或其任何部分;
4.8由于使用任何原子或核子裂變和/或聚變或其他類似反應或放射性作用或放射性物質的戰爭武器造成的損失或費用;
不適航與不適宜除外責任條款
5本保險在任何情況下不負下列原因引起的損失和費用:
5.1船舶或駁船不適航;
船舶、運輸工具、集裝箱或海運集裝箱不適宜安全運載保險標的。如果保險標的在裝載時,該保險人或其受雇人知道這種不適航和不適當的情況。
5.2保險人放棄船舶必須適航和適宜將保險標的運往目的地默示擔保,除非被保險人或其受雇人知道這種不適航或不適宜的情況。
戰爭除外責任條款
6保險在任何情況下不負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6.1戰爭、內戰、革命、叛亂、造反或由此引起的內亂,或交戰國或針對交戰國的任何敵對行為:
6.2捕獲、拘留、扣留、禁制、扣押(海盜行為除外)以及這種行動的后果或這方面的企圖;
6.3遺棄的水雷、魚雷、炸彈或其他遺棄的戰爭武器。
罷工除外責任條款
7本保險在任何情況下不保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7.1罷工者、被迫停工工人或參與工潮、暴動或民變人員;
7.2罷工、被迫停工、工潮、暴動或民變;
7.3任何恐怖主義者或者任何人出于政治目的采取的行動。
期限
運輸條款
88.1本保險責任自貨物運離保險單所載明的啟運地倉庫或儲存處所開始運輸時起生效,包括正常運輸過程,直至運到下述地點終止:
8.1.1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收貨人或其他最后倉庫或儲存處所;
8.1.2在保險單所載明目的地之前或目的地的任何其他倉庫或儲存處所,由被保險人選擇用作:
8.1.2.1在正常運輸過程之外儲存貨物,或
8.1.2.2分配或分派貨物;
或者
8.1.3被保險貨物在最后卸載港全部卸離海輪后滿60天為止。
以上各項以先發生者為準。
8.2如貨物在本保險責任終止前于最后卸載港卸離海輪,需轉運到非保險單載明的其他目的地時,保險責任仍按上述規定終止,但以該項貨物開始轉運時終止。
8.3在被保險人無法控制的運輸延遲、任何繞道、被迫卸貨、重行裝載、轉動以及船東或租船人運用運輸契約賦予的權限所作的任何航海上的變更的情況下,本保險仍繼續有效(仍需按照上述有關保險終止期限和下述第9條的規定辦理)。
運輸契約終止條款
9如由于被保險人無法控制的情況,致使運輸契約在非保險單載明的目的地的港口或處所終止,或者運輸在按上述第8條規定發貨前終止,本保險亦應終止,除非被保險人立即通知保險人并提出續保要求,并在必要時加繳保險費的情況下,本保險繼續有效。
9.1直至貨物在該港口或處所出售和交貨,或,除非有特別約定,在被保險貨物抵達該港口或處所后,滿60天為止,以先發生者為準,或
9.2如果貨物在上述60天期限內(或任何約定的延長期限內),繼續運往保險單所載明的目的地或任何其他目的地時,保險責任仍按上述第8條的規定終止。
變更航程條款
10當本保險責任開始后,被保險人變更目的地,應立即通知保險人,經另行商定保險費和條件,本保險仍然有效。
理賠
可保利益條款
1111.1在發生損失時,被保險人必須對保險標的具有可保利益,才能獲得本保險單項下的賠償。
11.2被保險人有權按照上述11.1條的規定,對本保險期限內發生的承保損失獲得賠償,即使損失發生在本保險契約之前,但在締約時被保險人已經知道損失發生,而保險人并不知曉者除外。
續運費條款
12由于本保險承保的風險,致使保險運輸在非保險單載明的港口或處所終止,保險人應償付被保險人在卸貨、存倉和續運保險標的至保險單載明目的地適當而合理產生的任何額外費用。
第12條不適用于共同海損或救助費用,并須按照上述4、5、6、7各條所載除外責任的規定辦理,還不包括由于被保險人或其受雇人的過失、疏忽、破產或不履行債務而引起的費用。
推定全損條款
13本保險不負推定全損,除非保險標的實際全損已經不可避免,或者由于恢復、整理以及運送保險標的到保險目的地的費用超過本身價值,并在保險標的被合理委付情況下,得按推定全損賠償。
增值條款
1414.1如果被保險人對本保險單項下承保的貨物辦理任何增值保險,則貨物的約定價值應視為增至本保險的保險金額加上所有承保該項損失的增值保險的總和。本保險的責任按照本保險金額與總保險
金額的比例計算。
被保險人提出索賠時,應向保險人提供所有其它保險單所保金額的證件。
14.2當本保險承保增值保險時,則適用下述條款:
貨物的約定價值應視為等于原有的保險單項下的總保額和被保險人對該項損失投保所有增值保險額的總和。本保險應按其保險金額在保險總額中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
被保險人提出索賠時,應向保險人提供所有其它保險單所保金額的證件。
保險受益
承運人不能受益條款
15承運人或其他受托人不得享受本保險的利益。
減少損失
被保險人義務條款
16當發生本保險承保的損失,被保險人及其受雇人有義務:
16.1采取合理措施,以避免或減少這種損失,以及
16.2保證適當地保留和行使對承運人、受托人或其他第三者追償的一切權利。
保險人除負責賠償承保責任內的任何損失外,還應償還被保險人為履行上述義務而產生的任何適當和合理的費用。
放棄條款
17被保險人或保險人為施救、保護或恢復保險標的所采取的措施,不應視為放棄或接受委付的表示,或視為影響任何一方的權益。
防止延誤
合理處置條款
18本保險條件之一是被保險人應在任何力所能及的情況下,盡速合理地處置所發生的事情。
法律和慣例
英國法律和慣例條款
19本保險受英國法律和慣例管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