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了定金收據沒簽合同法院判決

導讀:
根據定金的定義可以知道,定金是一個實踐合同,也就是說只要當事人一方交付了定金,即使沒有簽合同,也是可以退的。首先定金是債的一種擔保方式,所擔保的是雙方在約定時間就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事宜繼續協商,以最大誠意促使合同成立。那么開了定金收據沒簽合同法院判決。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定金的定義可以知道,定金是一個實踐合同,也就是說只要當事人一方交付了定金,即使沒有簽合同,也是可以退的。首先定金是債的一種擔保方式,所擔保的是雙方在約定時間就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事宜繼續協商,以最大誠意促使合同成立。關于開了定金收據沒簽合同法院判決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合同糾紛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定金的定義可以知道,定金是一個實踐合同,也就是說只要當事人一方交付了定金,即使沒有簽合同,也是可以退的。
首先定金是債的一種擔保方式,所擔保的是雙方在約定時間就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事宜繼續協商,以最大誠意促使合同成立。
定金是約束雙方在約定時間就買賣合同訂立進行協議,并非迫使一方必須訂立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規定:“出賣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向買受人收受定金作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擔保的,如果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按照法律關于定金的規定處理;
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買受人。”
也就是說,能否退定金有以下三種情況:
1、如果交了定金雙方就合同內容協商了但不能達成一致而導致合同未能訂立的,不適用定金罰則。
2、一方無故不在約定期限進行協商或擅自改變認購書中的內容而導致買賣合同未能訂立的,適用定金罰則。
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政策調整致使一方有正當理由的,不適用定金罰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