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質量事故處理規定

導讀:
影響工程質量的因素繁多,造成質量事故的原因錯綜復雜,即使是同一類質量事故,而原因卻可能多種多樣截然不同。使得對質量事故進行分析,判斷其性質、原因及發展,確定處理方案與措施等都增加了復雜性及困難。工程項目一旦出現質量事故,其影響較大。建設工程中的質量事故,往往在一些工程部位中經常發生。那么建設工程質量事故處理規定。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影響工程質量的因素繁多,造成質量事故的原因錯綜復雜,即使是同一類質量事故,而原因卻可能多種多樣截然不同。使得對質量事故進行分析,判斷其性質、原因及發展,確定處理方案與措施等都增加了復雜性及困難。工程項目一旦出現質量事故,其影響較大。建設工程中的質量事故,往往在一些工程部位中經常發生。關于建設工程質量事故處理規定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影響工程質量的因素繁多,造成質量事故的原因錯綜復雜,即使是同一類質量事故,而原因卻可能多種多樣截然不同。使得對質量事故進行分析,判斷其性質、原因及發展,確定處理方案與措施等都增加了復雜性及困難。
工程項目一旦出現質量事故,其影響較大。輕者影響施工順利進行、拖延工期、增加工程費用,重者則會留下隱患成為危險的建筑,影響使用功能或不能使用,更嚴重的還會引起建筑物的失穩、倒塌,造成人民生命、財產的巨大損失。
許多工程的質量問題出現后,其質量狀態并非穩定于發現的初始狀態,而是有可能隨著時間而不斷地發展、變化。
建設工程中的質量事故,往往在一些工程部位中經常發生。因此,總結經驗,吸取教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預防十分必要。
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后,項目經理部事故處理調查小組按以下程序進行:
立即停止進行質量缺陷部位和其有關部位及下道工序施工,應要求作業工區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并保護好現場。同時迅速按類別和等級向相應的主管部門上報并于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質量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事故發生的單位名稱、工程名稱、部位、時間、地點;
2、事故概況和初步估計的直接損失;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分析;
4、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
5、相關各種資料(有條件時);
1)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為一級;
2)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為二級;
3)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傷2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3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為三級;
4)凡造成死亡2人以下,或重傷3人以上,19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10萬元以上,不滿30萬元為四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