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限價商品房怎么買賣

導讀:
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八條之規定應予以分割;如果訴爭兩限房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則不在分割之列。婚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乃至全部家庭成員共同提出購買對應套型兩限房申請的,經住房管理部門審核符合購房條件后,全部申請人共同取得取購房權利。那么離婚限價商品房怎么買賣。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八條之規定應予以分割;如果訴爭兩限房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則不在分割之列。婚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乃至全部家庭成員共同提出購買對應套型兩限房申請的,經住房管理部門審核符合購房條件后,全部申請人共同取得取購房權利。關于離婚限價商品房怎么買賣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申請條件
1.符合以下條件的家庭可以申請購買限價商品房:
2.申請人具有本市市內六區、環城四區及濱海新區范圍內非農業戶籍;
3.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萬元;
4.家庭住房建筑面積不超過60平方米;
5.家庭人口原則上在2人(含)以上,男超過25歲、女超過23歲的未婚人員及離異、喪偶人員也可作為單人戶申請。
(二)家庭人口
1.申請人家庭成員按申請人、申請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確定;
2.申請人配偶或子女為本市以外戶籍或農業戶籍的,也可作為其家庭成員共同申請限價商品住房;
3.在計算家庭上年人均收入時,2人(含)以下家庭的家庭人口可按實際人口數的1.5倍計算。
(三)家庭住房
1.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在本市以外的住房不認定;
2.家庭住房為公有住房的,高層和多層成套住房建筑面積按計租面積乘以1.3計算;平房和非成套住房建筑面積按計租面積乘以1.15計算。
依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十八條之規定應予以分割;如果訴爭兩限房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則不在分割之列。
婚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乃至全部家庭成員共同提出購買對應套型兩限房申請的,經住房管理部門審核符合購房條件后,全部申請人共同取得取購房權利。兩限房是具有一定的人身屬性的保障性住房,即使僅由一名家庭成員全程辦理申購、單獨簽署購房合同、單獨支付全部房款、甚至房屋產權證書登記的所有權人僅為一名家庭成員,但基于該兩限房系全部家庭成員共同申請獲得,保障的是全部家庭成員的居住權,故應將全家共同申請獲得的兩限房認定為全部家庭成員共同共有。
1.辦法規定,限價商品住房自辦理房地產權屬登記之日起,8年內不得上市轉讓。限價房的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5年內不得再申請限價商品住房及其他各類保障性住房。
2.限價商品住房購買人未在交房之日起一年內入住的,由有關部門依法或按合同約定收回住房、收取違約金,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