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按揭買房的房子婚后離婚究竟怎么分配

導讀: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不動產登記與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可將該不動產認定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財產,尚未歸還部分貸款未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債務。關于婚前按揭買房的房子婚后離婚究竟怎么分配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不動產登記與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可將該不動產認定為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財產,尚未歸還部分貸款未不動產權利人的個人債務。關于婚前按揭買房的房子婚后離婚究竟怎么分配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婚前按揭買房的房子婚后離婚究竟怎么分配
既然《婚姻法解釋(三)》明確規定按揭房子歸屬一方所有了,那么另一方是不是就得不到任何利益呢?實際上并不是這樣的。下面本文為您具體分析:
(一)另一方可以得到的款項
按照《婚姻法解釋(三)》的規定,另一方還是可以得到以下的款項的:
1、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還貸款款項的一半。這筆款項具體是指夫妻婚后共同還貸的部分,這部分款項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該進行分割。
2、房屋增值款項的一部分。房屋增值款項屬于財產的自然增值,這部分增值的分配是與個人具體還貸的數目成比例的。
3、另外法律還規定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二)雙方還可以約定婚前按揭房的歸屬
對于該類房產的歸屬,首先強調尊重當事人雙方的選擇。因此,建議在婚前或者結婚時雙方應該通過協議明確房產產權的歸屬問題,或者在房產歸屬一方的情況下,針對另一方的補償方法。這樣可以避免以后可能出現的糾紛,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當事人沒有約定時,上述規定確定了“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原則,同時要求取得產權一方根據還貸情況給與另一方補償。
二、婚前按揭房離婚時歸誰
(一)《婚姻法解釋(三)》的新規定
按新頒布的《婚姻法解釋(三)》第十條規定,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
(二)《婚姻法解釋(三)》的新規定首次明確了個人按揭購房的歸屬問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