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的房產所有權歸于誰

導讀: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房產上設立抵押權并不會影響到所有權的歸屬,所有權不會發生任何變化,只是在房屋所有權上存在抵押權的權利負擔。根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房地產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原《房屋所有權證》上作他項權利記載后,由抵押人收執,并向抵押權人頒發《房屋他項權證》。那么抵押的房產所有權歸于誰。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房產上設立抵押權并不會影響到所有權的歸屬,所有權不會發生任何變化,只是在房屋所有權上存在抵押權的權利負擔。根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房地產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原《房屋所有權證》上作他項權利記載后,由抵押人收執,并向抵押權人頒發《房屋他項權證》。關于抵押的房產所有權歸于誰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在房產上設立抵押權并不會影響到所有權的歸屬,所有權不會發生任何變化,只是在房屋所有權上存在抵押權的權利負擔。
根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的房地產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原《房屋所有權證》上作他項權利記載后,由抵押人收執,并向抵押權人頒發《房屋他項權證》。
這一法律規定說明在辦理完抵押登記后,房產證還是給業主自己保管,貸款銀行擁有他項權證,在此期間,業主想轉讓房產,必須經過銀行同意才可轉讓。只有在業主還清全部貸款,終止房地產抵押合同,再去房管部門辦理撤消抵押登記,收回《房屋他項權證》,重新頒發《房屋所有權證》,該房產的所有權利才算是完全歸業主自己所有了。
哪些房產可以辦理抵押登記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它地上的定著物;
(二)抵押人依法有權處分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房屋和其它地上定著物;
(三)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經發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權;
(四)依法通過出讓、轉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五)依法取得所有權益的房屋含附屬物;
(六)劃撥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只要其所有權合法,均可設定抵押;
(七)符合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規定的危險房屋,可以設定抵押;
(八)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以土地管理部門批準可以抵押;
(九)鄉鎮村企業廠房等建物抵押涉及集體土地使用權的可以一并抵押;
(十)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可以抵押的房地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