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加班途中遭遇車禍應認定為工傷

導讀:
近日,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一起工傷行政確認案,法院一審維持了被告成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即認定晚上加班在回家途中遭遇車禍身亡的楊某為工傷。后楊某駕駛二輪摩托車回家,在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死亡。后經交警部門認定,楊某不承擔責任。由于肇事車輛逃逸,死者楊某的賠償問題一直懸而未決。2008年9月,楊某之妻向成都市勞動局提出楊某工傷認定申請并被認定楊某死亡為工亡。那么職工加班途中遭遇車禍應認定為工傷。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近日,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一起工傷行政確認案,法院一審維持了被告成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即認定晚上加班在回家途中遭遇車禍身亡的楊某為工傷。后楊某駕駛二輪摩托車回家,在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死亡。后經交警部門認定,楊某不承擔責任。由于肇事車輛逃逸,死者楊某的賠償問題一直懸而未決。2008年9月,楊某之妻向成都市勞動局提出楊某工傷認定申請并被認定楊某死亡為工亡。關于職工加班途中遭遇車禍應認定為工傷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近日,四川省崇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審結一起工傷行政確認案,法院一審維持了被告成都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即認定晚上加班在回家途中遭遇車禍身亡的楊某為工傷。
2008年3月21日下午,在某公司打工的楊某等人按照要求加班下載貨物至晚上近9時,后在該公司未提供晚餐的情況下,楊某與一同加班的四位同事在公司附近的餐館就餐。后楊某駕駛二輪摩托車回家,在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死亡。后經交警部門認定,楊某不承擔責任。
由于肇事車輛逃逸,死者楊某的賠償問題一直懸而未決。2008年9月,楊某之妻向成都市勞動局提出楊某工傷認定申請并被認定楊某死亡為工亡。
原告某公司不服該決定,提起訴訟。
法院認為,被告作為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法享有對工傷事故進行處理和認定的職權。而楊某在加班后與同事一同吃飯的行為,依照規(guī)定應當視為生活中必須的、合理的要求,楊某發(fā)生交通事故的時間應視為在下班途中的合理時間內,發(fā)生交通事故的地點,也在下班途中的合理路線內。因此,被告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事實清楚,程序合法,適用法律法規(guī)正確,應予維持。故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