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定金適用于哪些情況

導讀:
定金一般適用的幾種情形:1.違約定金。也稱為訂約定金,是指為擔保合同訂立而設立的定金。定金作為對債的履行擔保方式是否采用,主要由合同雙方當事人自行約定,那么定金合同主要適用于哪些種類的合同呢?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定金合同可以廣泛應用于多種合同,在買賣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等經濟活動中。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一、定金適用于哪些情況?
定金一般適用的幾種情形:
1.違約定金。是指交付定金的當事人若不履行債務,接受定金的當事人可以予以沒收的定金。
2.立約定金。也稱為訂約定金,是指為擔保合同訂立而設立的定金。
3.成約定金。是指作為合同成立或生效要件的定金。
4.解約定金。是指用以作為保留合同解除權的代價的定金,即交付定金的當事人可以拋棄定金以解除合同,而接受定金的當事人也可以雙倍返還定金而解除合同。
二、適用定金的合同類型是什么
定金是一種債的擔保方式,是指合同一方當事人為了擔保合同的履行而預先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金錢的行為。
定金作為對債的履行擔保方式是否采用,主要由合同雙方當事人自行約定,那么定金合同主要適用于哪些種類的合同呢?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規定,當事人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約定一方向一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后,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定金合同可以廣泛應用于多種合同,在買賣合同、貨物運輸合同、加工承攬合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合同等經濟活動中。
只要債權人要求以擔保方式保障其債權實現的,都可以按照主合同規定設立定金合同。
合同糾紛法律法規
一、《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于或者少于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修改合同內容怎么處理
合同的變更是指合同成立后,當事人在原合同的基礎上對合同的內容進行修改或者補充。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變更、解除合同。只有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才能夠修改變更合同。私自修改的合同對其他合同當事人沒有約束力,造成對方損失的,還需要賠償對方損失。
《合同法》
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第七十七條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變更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第七十八條規定,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