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9月15日認購了一套房子交了定金后來才發現當時的銷售有虛假宣傳和涉嫌欺詐消費者的行為具體為:樓盤的銷售當時給我們的原價為264萬實際成交價為223萬當時宣傳是中秋節做活動有折扣還可以額外少4萬最終的成交價才到了223萬但后來我才發現這套房在住建局的備案價為259萬起初是我對象在成都房小團上面發現備案價為259萬我于是問了樓盤的銷售得到的答復是房小團上面的價格不是官方的和住建局上面的有差異所以我才去住建局官網上去查了結果就是259萬這是其一其二是我們多方了解到(有實際證明)這個樓盤已經成交的好幾套房售樓處給他們的原價是低于在住建局的備案價的基本上都是低了5萬多請問這種情況是否可以要回定金感覺自己被銷售坑了



張蕓精英律師
擅長領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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