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違法建筑是否應該補償?以拆違促拆遷,違法

導讀:
拆除違法建筑是否應該補償?以拆違促拆遷,違法
要確定違法行政行為的性質,可以從以下兩點來分析,對于違法建筑,如果是因為歷史原因而形成的建筑物,比如建筑物已經建造的時間比較久遠,比如說八幾年、七幾年所建造的建筑物,就屬于歷史原因形成的建筑物,這種情況下就不能夠一律認定為是違法建筑??赡苁怯捎谡猩桃Y,當時法律法規不健全等原因,沒有辦理相關的手續。北京楹庭劉云律師跟大家探討一下相關的法律問題。
1、不能一律按違建拆除因為有一段時間,可能在招商引資的過程中,就會存在各種先投產先建設,再補辦手續的情況,但是可能是企業建設相應的建筑物或者是建設相應的建筑物之后,因為其他的一些原因導致不能辦理手續。因為是對于相關部門的行政行為的信賴而進行建設的,所以也不能夠一律按照違法建筑來拆除。
如果是因為公共利益拆除的,比如說是因為修建學校或者是修建醫院,或者是修建道路而拆除的情況下,是應當給予補償的。另外一類是因為近幾年法律法規比較完善,沒有辦理任何手續,近幾年形成的建筑物,因為近幾年相應的《城鄉規劃法》以及《土地管理法》都是修訂的比較完善的,都明確要求來辦理相應的規劃手續,如果在此時還沒有辦理任何手續,也沒有去補辦相應的手續的,這類建筑物是屬于違法建筑,如果拆除以后,不予補償或賠償的。
2、拆除也要按照法定程序當然,如果因為行政機關違法拆除建筑物的,沒有嚴格按照行政強制法規定的程序,去拆除建筑物的,導致所有權人不能夠對于建筑成本進行回收的,也會存在一定的經濟損失,這時候因為違法的行政行為造成的損失,也是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的。比如行政機關突然在沒有下達任何通知的情況下,把建筑物拆除了,可能會導致行政相對人該建筑物里面的一些生活用品或者是生產物品被損害,也可能是因為建筑成本,比如說磚、鋼結構的一些設施沒有辦法再回收利用,這種情況下,會產生一定的損失,是需要進行賠償的。
在這里,需要強調一點的是這種情況下,就應該區分集體土地征收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過程中,出現的拆違和專門組織的拆違行為。以拆違來促拆遷是明令禁止的,我們在代理案件過程中,會出現因為被征收人一直與征收主體,遲遲達不成征收補償協議,這時候征收主體可能就會對被征收人的房屋作出限期拆除決定書,以認定該房屋是違法建筑的形式,要求被征收人拆除。
在幾日之內拆除相應的房屋,如果逾期不拆除的,行政主體則可能會采取強制性的拆除,這種情況下,在農村集體土地房屋征收過程中是比較常見的。
3、注意區分建筑物性質我們之前在湖南某地代理過一些案件就屬于以拆違促拆遷,當事人的房屋是形成于80年代的老房屋,有關部門因為征收與當事人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就作出了限期拆除決定和強制拆除決定,并將當事人的房屋進行拆除。經過當事人起訴到法院,法院認為,相關部門應當在征收過程中,通過對建筑物性質進行認定,并通過補償的方式去解決有關的問題,而不是直接以違建的形式去拆除原告的房屋。
以拆違拆除的違法行為是為了達到拆遷的目的,強制性的拆除當事人的房屋,是一種不正當的行政行為。所以如果遇到拆遷,有關部門以違建的形式下達拆除通知書,或者是強制拆除決定書,一定要認真審查自己建筑物的事實情況,來區別分析對待,認真分析,依法去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尋求拆遷律師的幫助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被征收人可以在收到征收決定、征收補償決定等具體行政行為的60日內提起行政復議,6個月內提起行政訴訟。如果房子被強拆,要在知道強拆之日的6個月內提起訴訟。拆遷訴訟當然找北京楹庭律師。如果您沒有與該主管部門協商好補償條件,可以咨詢征地拆遷專業律師,或者請律師介入,用專業的法律知識與主管部門協商談判,爭取獲得公平、滿意的補償。
本法律知識并不代表其法律建議,如遇同類問題應當具體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