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書面催告書的情況下強行拆除違章建筑是否違法?有何依據?

導讀:
沒有書面催告書的情況下強行拆除違章建筑是否違法?有何依據?
拆除違建是行政行為,實施行政行為要有法律依據,要依法行政,拆除違建要履行嚴格的法律程序,未履行法定程序,強制拆除行為是違法的。
《行政強制法》第三十五條行政機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前,應當事先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催告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并載明下列事項:
(一)履行義務的期限;
(二)履行義務的方式;
(三)涉及金錢給付的,應當有明確的金額和給付方式;
(四)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和申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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