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快遞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公司不管怎么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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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交通事故,有人員受傷的,一定要及時撥打120,先保證人身安全;同時,一定要及時報警。
發生交通事故的,應保護現場并及時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
交警到場后,會查明事故原因,作出責任劃分,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注:現場未出具或只有電子短信/微信記錄的,應事后到交警大隊打印一份紙質副本,加蓋公章)。“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是極為重要的證據,可查明事實經過、各方責任,司法實踐中往往是法官裁判的重要依據。如沒有及時報警,僅提供“證人證言”等間接證據,可能導致證據不足,訴求難以獲得支持(注:鑒于認定書的重要性,若對認定書不服,要在收到后3日內申請復核)。
雙方對事故的事實及責任無爭議的,可自行處理,但最好簽訂書面賠償協議,寫清“時間、地點、姓名、身份證號、車牌號、碰撞部位、責任分擔、保險公司”等關鍵信息,萬一發生糾紛,可據此起訴。
發生交通事故,理賠項目主要包括哪些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送快遞途中發生車禍,非本人主要原因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屬于工傷的范圍。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交通事故工傷怎么賠償呢?
1、交通事故賠償已給付了醫療費、喪葬費、護理費、殘疾用具費、誤工工資的。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不再支付相應的待遇(交通事故賠償的誤工工資相當于工傷津貼)。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先期墊付有關費用的,職工或其親屬獲得交通事故賠償費后應當予以償還。
2、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已由傷亡職工或者親屬領取的,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不再發給。但交通事故賠償給付的死亡補償費或者殘疾生活補助費低于工傷保險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者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由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補足差額部分。
3、職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殘的,除按照上述兩項處理有關待遇外,其他的工傷保險待遇還可以按照規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傷害職工不能獲得交通事故賠償的,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照規定給予工傷保險待遇。
如果用人單位不管的,勞動者則可以依據勞動仲裁法規提起仲裁程序。
涉及法律法規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