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證過期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要承擔賠償責任嗎?

導讀:
劉某是的一名貨車司機,劉某2014年元月購買了一臺貨車跑運輸,并為該車投保了。2014年5月,劉某駕駛自己的貨車在行駛途中與一輛小車發生,經交警認定劉某負主要責任。但保險公司卻拒絕賠償,理由是劉某駕駛證于2013年11月過期未換證。本案中,雖然劉某在駕駛證過期后未及時更換新證,具有一定過錯,但是對于這種過錯向某應承擔的是行政責任,接受行政處罰后可再行換證,到期不換證并不意味其駕駛資格就立即喪失。駕駛證是公安交警部門頒發給駕駛員證明其能夠駕駛車輛的資格證書,只要領取了駕駛證且未被公安交警部門吊銷或注銷,駕駛員就具有合法駕駛資格。那么駕駛證過期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要承擔賠償責任嗎?。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劉某是的一名貨車司機,劉某2014年元月購買了一臺貨車跑運輸,并為該車投保了。2014年5月,劉某駕駛自己的貨車在行駛途中與一輛小車發生,經交警認定劉某負主要責任。但保險公司卻拒絕賠償,理由是劉某駕駛證于2013年11月過期未換證。駕駛證過期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可以拒賠嗎?
說法:駕駛證過期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能免除賠償責任。理由如下:
《機動車駕駛證管理辦法》規定:“持證人未申請并超過有效期換證的,依法處罰后予以換證。”也即,駕駛員未按期辦理換證手續,其駕駛證并不必然被吊銷,在接受公安部門處罰后仍可辦理換證手續。本案中,雖然劉某在駕駛證過期后未及時更換新證,具有一定過錯,但是對于這種過錯向某應承擔的是行政責任,接受行政處罰后可再行換證,到期不換證并不意味其駕駛資格就立即喪失。
交強險不賠情形中的“駕駛員未取得駕駛資格”應作狹義理解。即該駕駛員從來都沒有取得過駕駛資格,不包括已取得駕駛資格后,因延誤換取新駕照,需要補換辦證手續的情形。駕駛證是公安交警部門頒發給駕駛員證明其能夠駕駛車輛的資格證書,只要領取了駕駛證且未被公安交警部門吊銷或注銷,駕駛員就具有合法駕駛資格。
所以,駕駛證過期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能以此理由來免除其賠付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