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嫁女是否享有集體土地所有權

導讀:
在現實社會中大家都知道國家征收土地的話是可以獲得相應的補償的,有的家庭成員比較多,當初建筑房屋的時候出嫁女也是有出錢的,面對這樣的情況下,那么對于出嫁女是否享有集體土地所有權呢?下面就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解答相關的內容。
一、出嫁女是否享有集體土地所有權
依據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外嫁女如果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可以獲得征地補償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二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的民主議定程序,決定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分配已經收到的土地補償費。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確定時已經具有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的人,請求支付相應份額的,應予支持。但已報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備案的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地方政府規章對土地補償費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分配辦法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三條林地家庭承包中,承包方的繼承人請求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的,應予支持。
其他方式承包中,承包方的繼承人或者權利義務承受者請求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的,應予支持。
二、農村集體土地征收補償費的對象及性質
我國實行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農村土地屬于農民集體所有,農民只是農村土地的承包經營人而非所有者,從物權法上而言是一種有特殊期限的用益物權。但農民對土地之上的種植物卻享有完全的所有權。由于征地不僅征收“地”,對種植在土地上的“物”也一并征收,故征地補償不僅需要補償被征收的“的”所有者,也要補償種植在土地上的“物”的所有者。農村土地征收補償的對象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承包經營地被征收的農民兩種主體。
根據《物權法》第四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費用,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因此,征地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三部分。
其中,土地補償費是對農村土地所有人即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被征收所進行的物質補償,補償對象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是對承包地上的生長物的補償,是對被征地農戶財產損失的補償。土地補償費和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是國家征收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而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土地承包人的土地投入和收益損失給予的補償費用,體現的是補償性特征。安置補助費是為了安置以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料并取得生活來源的農業人口的生活,所給予的補助費用,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計算,它體現的是補助性特征。
對于安置補助費,《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以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锻恋毓芾矸▽嵤l例》第二十六條第二款規定:征用土地的安置補助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員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單位安置的,安置補助費支付給安置單位;不需要統一安置的,安置補助費發放給被安置人員個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員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員的保險費用。因此,安置補助費既可能歸屬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也可能歸屬于安置單位或者被安置人員,在認定時應根據不同的情形區別對待。盡管《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征地補償費分配使用監督管理的通知》規定,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屬于集體資金,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屬于所有者所有,但這里所說安置補助金屬于集體資金,應理解為在分配之前的一種歸屬狀態或管理狀態,并不能等同于安置補助金的所有權屬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