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出讓的土地受讓人是否有所有權

導讀:
第三百四十四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定義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依法對國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利用該土地建造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第三百五十三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方式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有權將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那么民法典出讓的土地受讓人是否有所有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第三百四十四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定義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依法對國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利用該土地建造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第三百五十三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方式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有權將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關于民法典出讓的土地受讓人是否有所有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出讓的土地受讓人是否有所有權
民法典規定土地所有權歸國家或者集體所有個人不享有土地所有權并且土地所有權不能交易的。所以受讓人只取得土地的使用權。
二、相關法律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九條國家所有土地的范圍城市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
第二百六十條集體財產的范圍集體所有的不動產和動產包括
(一)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
(二)集體所有的建筑物、生產設施、農田水利設施
(三)集體所有的教育、科學、文化、衛生、體育等設施
(四)集體所有的其他不動產和動產。
第三百四十四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定義建設用地使用權人依法對國家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利用該土地建造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第三百五十三條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方式建設用地使用權人有權將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贈與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百五十五條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后變更登記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互換、出資或者贈與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變更登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