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讓合同無效違約金規定是否有效

導讀:
土地出讓合同無效的,關于違約金的約定也無效。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出讓方的主體資格特定,只能是國家;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有償、有期限、附條件的土地使用權轉移。土地使用權出讓屬于要式法律行為;土地使用權出讓法律關系是國家與用地者之間的一種資源分配關系,不適用一般民事合同的原則。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方式主要有協議、招標和拍賣。寫明行政起訴狀。必須分別寫明原告和被告的有關情況。那么土地出讓合同無效違約金規定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土地出讓合同無效的,關于違約金的約定也無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條【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確定不發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1)出讓方的主體資格特定,只能是國家;
(2)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有償、有期限、附條件的土地使用權轉移。
(3)土地使用權出讓屬于要式法律行為;
(4)土地使用權出讓法律關系是國家與用地者之間的一種資源分配關系,不適用一般民事合同的原則。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方式主要有協議、招標和拍賣。
1、標題。寫明行政起訴狀。
2、首部。必須分別寫明原告和被告的有關情況。原告要寫明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地址等情況,由于人民法院受理行政訴訟案有管轄的范圍,被告欄要寫明被告機關或組織的全稱、地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3、正文。正文是行政起訴狀的核心內容,其具體內容和寫法另作論述。
4、尾部。包括附項和落款。要寫明起訴人的姓名、日期,在附項中寫明本訴狀副本份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