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加蓋采購專用章是否有效

導讀: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有過錯的一方要賠償對方的損失雙方均無過錯則依各自過錯輕重、主次、程度來分別承擔各自相應的賠償經濟損失責任。法律是保護合法行為制裁違法行為的因此法律除了要保護沒有過錯的當事人的利益不因合同無效而受到損害同時還要強制對合同無效負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那么合同上加蓋采購專用章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合同上加蓋采購專用章是否有效
合同上加蓋采購專用章后當事人有民事行為能力是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條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二、合同無效的后果
1、返還財產
返還財產是為了使無效合同雙方的財產關系恢復到合同訂立前的狀態。因無效合同取得的財產原標的物存在的情況下應將原物返還。如果原物不存在根據民法典規定在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時應當折價賠償。折價賠償具體應當按照所一方當事人所取提的財產的價值進行折算以金錢的方式對對方當事人進行補償的責任形式。
2、賠償損失
賠償損失要按照過錯的標準承擔賠償責任。有過錯的一方要賠償對方的損失雙方均無過錯則依各自過錯輕重、主次、程度來分別承擔各自相應的賠償經濟損失責任。這里的“過錯”是指雙方簽訂合同時的過錯即雙方因為這種過錯而簽訂了不應簽訂的合同。
3、收歸國有或返還集體、第三人
無效合同由于違法了法律法規一般都可能導致國家、集體、第三人的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受到損害。法律是保護合法行為制裁違法行為的因此法律除了要保護沒有過錯的當事人的利益不因合同無效而受到損害同時還要強制對合同無效負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對其不利的法律后果。這種責任有時會超出民事責任的范疇行為人可能要承擔行政甚至是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