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代表未成年子女簽訂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導讀:
一、父母代表未成年子女簽訂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1、父母代表未成年子女簽訂的房屋抵押合同,合同是否有產,要依據實際情況而定:、如果抵押權人支付了與房屋價值相應的價款,一般會認定抵押合同有效,對未成年子女財產造成的損失,應當由其父母承擔責任;、如果抵押權人支付的價款與房屋價值不當,并且可能有故意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的嫌疑,法院可能會判定抵押合同無效。
一、父母代表未成年子女簽訂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1、父母代表未成年子女簽訂的房屋抵押合同,合同是否有產,要依據實際情況而定:
(1)、如果抵押權人支付了與房屋價值相應的價款,一般會認定抵押合同有效,對未成年子女財產造成的損失,應當由其父母承擔責任;
(2)、如果抵押權人支付的價款與房屋價值不當,并且可能有故意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的嫌疑,法院可能會判定抵押合同無效。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條【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不滿八周歲的未成年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實施民事法律行為。
第三十四條【監護人的職責與權利及臨時生活照料措施】監護人的職責是代理被監護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等。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職責產生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因發生突發事件等緊急情況,監護人暫時無法履行監護職責,被監護人的生活處于無人照料狀態的,被監護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應當為被監護人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
二、抵押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1、抵押物的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有爭議的,抵押合同無效。如抵押人將他人的財產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財產設立抵押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抵押行為無效。
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無效。如只在抵押合同上籠統地注明財產一宗,而沒有詳細清單的,不符合法律關于抵押物必須是特定的規定,抵押行為無效。
3、應該辦理抵押物手續而未辦理的,抵押合同無效。如以擔保法第42條規定的特定物作抵押的,必須辦理抵押登記。否則,抵押合同無效。
4、抵押物重復抵押的,抵押合同無效。法律規定,抵押物在抵押期間,非經債權人同意抵押人就抵押物價值已設置部分再行抵押的,其行為無效。
5、對于通過簽訂抵押合同規避法律的,抵押合同無效。如在法律文書生效以后訂立抵押合同;或經核實盡管有銀行貸款,但企業不是在財產抵押后貸款的;或貸款中銀行資金不到位的,抵押合同無效。
6、主合同無效的,抵押合同無效。抵押合同系保證合同的一種,是一種從合同,它以擔保的主合同合法有效為前提條件,主合同無效,則從合同無效。
7、以不能作抵押的財產設立抵押權的,抵押合同無效。如法律禁止買賣的自然資源,未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而由行政劃撥的土地使用權,不能強制執行的物品,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或采取有其他訴訟保全的財產等,均不能作抵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