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監護人簽訂的協議是否有效

導讀:
非監護人簽訂的協議是否有效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所以非監護人簽訂的協議是沒有效力的。《民法典》第二十七條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那么非監護人簽訂的協議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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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監護人簽訂的協議是否有效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所以非監護人簽訂的協議是沒有效力的。
《民法典》
第二十七條【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有監護能力的人按順序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但是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