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結束“婚外情”而簽訂的《補償協議》是否有效

導讀:
為結束婚外情而簽訂的補償協議是否有效為結束婚外情而簽訂的《補償協議》,如果是雙方自愿簽訂的,并且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睹穹ǖ洹返谝磺Я憔攀粭l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哪些行為屬于婚外情1、一般的婚外情行為是指男女雙方與婚外異性,除同居或重婚外,一般的違反夫妻忠實義務的行為。那么為結束“婚外情”而簽訂的《補償協議》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為結束婚外情而簽訂的補償協議是否有效為結束婚外情而簽訂的《補償協議》,如果是雙方自愿簽訂的,并且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睹穹ǖ洹返谝磺Я憔攀粭l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哪些行為屬于婚外情1、一般的婚外情行為是指男女雙方與婚外異性,除同居或重婚外,一般的違反夫妻忠實義務的行為。關于為結束“婚外情”而簽訂的《補償協議》是否有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為結束婚外情而簽訂的補償協議是否有效
為結束婚外情而簽訂的《補償協議》,如果是雙方自愿簽訂的,并且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離婚損害賠償】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
(二)與他人同居;
(三)實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哪些行為屬于婚外情
1、一般的婚外情行為
是指男女雙方與婚外異性,除同居或重婚外,一般的違反夫妻忠實義務的行為。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3、重婚
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以夫妻名義,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是否以夫妻名義是區別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和重婚的關鍵;關于何謂以夫妻名義,在司法實踐中,通常會綜合以下幾個因素進行判斷:
(1)兩人之間相互以夫妻相待,比如過正常的夫妻家庭生活;
(2)兩人對外明確以夫妻名義相稱,比如,對鄰居、朋友介紹兩人系夫妻關系,在社會上以夫妻身份出現等;
(3)其他社會公眾也認為該二人是夫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