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采購部章蓋的合同是否有效

導讀:
當事人不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而向其他國家機關提出要求保護其合法權益的不是訴訟不能適用民事訴訟程序予以保護。當事人不得就該判決中確認的權利義務關系再行起訴人民法院也不再對同一案件進行審理。那么公司采購部章蓋的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公司采購部章蓋的合同是否有效
公司采購部門蓋章的合同當事人有民事行為能力是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九十條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二、合同糾紛訴訟特點是什么
1、訴訟是人民法院基于一方當事人的請求而開始的當事人不提出要求、人民法院不能依職權主動進行訴訟。當事人不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而向其他國家機關提出要求保護其合法權益的不是訴訟不能適用民事訴訟程序予以保護。
2、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它是通過國家賦予的審判權來解決當事人雙方之間的爭議的。審判人員是國家權力機關任命的當事人沒有選擇審判人員的權利但是享有申請審判人員回避的權利。
3、人民法院對合同糾紛案件具有法定的管轄權只要一方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法院就有權依法受理。
4、訴訟的程序比較嚴格、完整。例如民事訴訟法規定.審判程序包括第一審程序、第二審程序.審判監督程序等。第一審程序又包括普通程序和簡易程序。另外還規定了撤訴、上訴、反訴等制度這些都是其他方式所不具備的。
5、人民法院依法對案件進行審理作出的裁判生效后不僅對當事人具有約束力而且對社會具有普遍的約束力。當事人不得就該判決中確認的權利義務關系再行起訴人民法院也不再對同一案件進行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