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與公司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導讀:
公司與公司借款合同有沒有效力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公司與公民之間的借貸屬于民間借貸,只要合同符合法律規定的,就具有法律效力。相關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那么公司與公司借款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司與公司借款合同有沒有效力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公司與公民之間的借貸屬于民間借貸,只要合同符合法律規定的,就具有法律效力。相關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關于公司與公司借款合同是否有效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公司與公司借款合同有沒有效力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相關司法解釋規定,公司與公民之間的借貸屬于民間借貸,只要合同符合法律規定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相關法律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
經金融監管部門批準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第二條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應當提供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以及其他能夠證明借貸法律關系存在的證據。
當事人持有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沒有載明債權人,持有債權憑證的當事人提起民間借貸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被告對原告的債權人資格提出有事實依據的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不具有債權人資格的,裁定駁回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