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借款服務合同是否有效

導讀:
第九百六十一條中介合同定義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3合同中應當訂明違約責任條款。居間人不盡職守而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委托人的損失。居間人對所提供的信息、成交的機會負有保密的義務。那么居間借款服務合同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居間借款服務合同是否有效
簽訂居間合同的當事人有民事行為能力是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第九百六十一條中介合同定義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二、簽訂居間合同的注意事項
1委托人應當在合同中載明所委托居間從事的活動內容包括種類、范圍和要達到的要求給付酬金的數額、方式和時間。
2居間人應當如實向委托人說明自己能夠做到什么程度、需要什么條件完成委托人的委托事項。
3合同中應當訂明違約責任條款。居間人不盡職守而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委托人的損失。居間人對所提供的信息、成交的機會負有保密的義務。
法律和法規應當對居間人的資格作出限制要求居間人具有相應的知識、能力和從業條件并規定國家機關、領導干部等有特殊職權的人不得作為居間人從事居間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