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簽合同蓋總公司的章是否有效

導讀:
分公司簽合同蓋總公司的章是否有效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分公司是沒有法人資格的所以不能以分公司的名義簽訂合同如果是受總公司委托的簽訂的合同是有效的。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也就是說分公司違約的其后果最終必然由總公司承擔。既然總公司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那么必然可以將總公司起訴到法院進行追責索償的。
分公司簽合同蓋總公司的章是否有效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分公司是沒有法人資格的所以不能以分公司的名義簽訂合同如果是受總公司委托的簽訂的合同是有效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的定義和身份關系協議的法律適用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
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分公司違約是起訴分公司還是起訴總公司
事實上分公司違約是起訴分公司還是起訴總公司要看實際情況來定
因為按照法律規定只要條件許可的您可選擇起訴分公司也可以選擇起訴總公司甚至選擇將兩者一并告上法院的。
1、起訴分公司
當分公司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合同或有其它糾紛的按照民事訴訟法及相關規定只要分公司是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組織機構和財產的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參加訴訟。
因此您可以收集證據資料直接起訴相應的分公司。例如您與中國銀行某支行發生糾紛的有無法協商處理的可以直接去起訴該支行。
2、起訴總公司
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分公司不具有企業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也就是說分公司違約的其后果最終必然由總公司承擔。既然總公司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那么必然可以將總公司起訴到法院進行追責索償的。
3、一并起訴分公司和總公司
事實上當分公司違約后要是分公司沒有財產或無力承擔違約責任必然是將分公司和總公司一并起訴到法院的畢竟分公司始終是合同的相對人也是違約當事人怎能不參加法院訴訟呢這樣更有利保障您的合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