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分公司是否承擔總公司債權債務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十四條法人分支機構及其責任承擔法人可以依法設立分支機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支機構應當登記的依照其規定。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資產不能承擔責任時最終應總公司來承擔。那么民法典分公司是否承擔總公司債權債務。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十四條法人分支機構及其責任承擔法人可以依法設立分支機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支機構應當登記的依照其規定。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資產不能承擔責任時最終應總公司來承擔。關于民法典分公司是否承擔總公司債權債務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債權債務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民法典分公司是否承擔總公司債權債務
民法典規定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機構分公司不需要承擔公司的債權債務公司和分公司的債權債務由公司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十四條法人分支機構及其責任承擔法人可以依法設立分支機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支機構應當登記的依照其規定。
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法人承擔也可以先以該分支機構管理的財產承擔不足以承擔的由法人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分公司與子公司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二、成立分公司的條件
設立分公司應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市、縣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1、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營業場所、負責人、經營范圍。并且分公司的名稱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
2、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3、登記應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加蓋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另外營業場所使用證明。最后公司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資產不能承擔責任時最終應總公司來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