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務達標簽合同約定是否有效

導讀:
業務達標簽合同約定是否有效只要滿足合同生效的條件就有效。即它是合同中的任意條款而非法定條款。當事人不得以有損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事實或有損他人合法權益的事實作為合同的附條件。一般說來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應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要求賠償損失。履行情況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狀態當事人雙方的具體情況。
業務達標簽合同約定是否有效
只要滿足合同生效的條件就有效。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
附條件合同的條件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第一條件必須是將來發生的事實也就是說條件不是現實存在的而是屬于尚未發生的客觀不確定的事實可能實現也可能不實現條件具有不確定性。
第二條件是由當事人設定而非法定的。作為條件的事實必須是當事人自己選定的是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的結果而不是由法律規定的條件。即它是合同中的任意條款而非法定條款。
第三條件必須是合法的。當事人不得以有損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的事實或有損他人合法權益的事實作為合同的附條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附條件的民事行為如果所附條件違反法律規定應當認定民事行為無效。
第四條件不得與合同的主要內容相矛盾。
解除合同后有什么法律后果
一、處理依據
合同解除后債權債務如何處理這個問題比較復雜。一般說來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應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要求恢復原狀、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要求賠償損失。履行情況是指合同解除之后合同的履行狀態當事人雙方的具體情況。合同性質是指什么類型的合同是買賣合同還是租賃合同或者服務合同。合同性質不同其處理方式不同。
二、法律后果
1、恢復原狀指恢復到訂約前的狀態。恢復原狀時原物存在的應當返還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種類物可以用同一種類物返還。恢復原狀還包括
1返還財產所產生的孳息
2支付一方在財產占有期間為維護該財產所花費的必要費用
3因返還財產所支出的必要費用。
2、其他補救措施包括請求修理、更換、重作、減價、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的措施。
3、賠償損失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合同解除后的損害賠償范圍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確定
1協議解除合同的當事人在協議中免除了對方損害賠償責任的協議生效后不得再請求賠償
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在不可抗力發生后應當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損失擴大而沒有采取的應對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3解除只向將來發生效力的違約方應當賠償另一方因違反合同受到的損失解除溯及既往的違約方應當支付受害方因訂立合同、準備履行合同和因恢復原狀而支出的費用
4損害賠償額應當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