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農村土地所有權確定是否前置

導讀:
農村土地所有權是歸農村經濟集體所有的,而村與村之間,就農村土地所有權經常會產生爭議的,就土地所有權產生爭議的,可以確權確定所有權,那么民法典農村土地所有權確定是不是前置?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民法典農村土地所有權確定是否前置
農村土地所有權確權的,存在前置程序,解決的方法是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對政府處理不服的,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十四條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
單位之間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爭議,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
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在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利用現狀。
二、土地使用權糾紛的訴訟流程是什么
1、遞交訴訟狀;
2、法院經審查受理后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并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鑒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順序征詢各方最后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