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繼女撫養權是否歸繼父或繼母享有

導讀:
父母去世繼女撫養權是否歸繼父或繼母享有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撫養有婚生的撫養與非婚生的撫養之分,在現實生活中由于各種原因的出現與發生,導致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條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那么父母去世繼女撫養權是否歸繼父或繼母享有。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父母去世繼女撫養權是否歸繼父或繼母享有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撫養有婚生的撫養與非婚生的撫養之分,在現實生活中由于各種原因的出現與發生,導致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條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關于父母去世繼女撫養權是否歸繼父或繼母享有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父母去世繼女撫養權是否歸繼父或繼母享有
撫養權是指父母對其子女的一項人身權利,撫養有婚生的撫養與非婚生的撫養之分,在現實生活中由于各種原因的出現與發生,導致父母對子女的撫養權得不到很好的保障。擁有該權利的一方或雙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權決定是否與子女共同生活,該權利在子女成年時即消滅。撫養權沒有明確的定義哪些主體有資格撫養、撫養權人之間的優先順序、撫養權人的范圍、撫養條件等,這些在我國的法律中都沒有明確規定,只有《民法典》規定了“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權益”這樣一個總的基本原則。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條規定:“繼父母與繼子女間,不得虐待或歧視。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正確解讀這條規定,應當明白的是,繼父母與繼子女是沒有撫養與贍養的法定義務。但是,如果繼父或繼母自愿撫養教育繼子女多年,依法能認定存在撫養關系的,那么可適用法律關于父母子女關系的相關權利義務規定。即便繼父或繼母原先撫養繼子女多年,后來因各種原因而不愿意再繼續撫養,也不違法。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第一千零七十五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兄、姐,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養的義務。由兄、姐撫養長大的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于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兄、姐,有撫養的義務。”法律的這兩條規定,明確地告訴我們,孩子的父母對孩子負有撫養義務,父母去世后,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依法要撫養孫子女或外孫子女。而叔伯姑姑以及舅舅姨媽等,對侄子女或外甥是沒有法定的撫養義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