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死亡后子女撫養權

導讀:
配偶死亡后子女撫養權如果配偶死亡的,子女撫養權是歸于在世的一方當事人所有的。喪偶的兒媳或女婿對已死亡配偶的父母沒有法定的贍養義務。但繼承法鼓勵喪偶一方贍養已去世配偶父母,規定了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在繼承時享有份額。第二十七條第2款規定,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婚姻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那么配偶死亡后子女撫養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配偶死亡后子女撫養權如果配偶死亡的,子女撫養權是歸于在世的一方當事人所有的。喪偶的兒媳或女婿對已死亡配偶的父母沒有法定的贍養義務。但繼承法鼓勵喪偶一方贍養已去世配偶父母,規定了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在繼承時享有份額。第二十七條第2款規定,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婚姻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關于配偶死亡后子女撫養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配偶死亡后子女撫養權
如果配偶死亡的,子女撫養權是歸于在世的一方當事人所有的。
配偶死亡后對其父母有贍養義務嗎?
喪偶的兒媳或女婿對已死亡配偶的父母沒有法定的贍養義務。婚姻法規定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而不包括兒媳、女婿。
但繼承法鼓勵喪偶一方贍養已去世配偶父母,規定了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在繼承時享有份額。
喪偶兒媳有權繼承公婆的遺產嗎?
兒媳、女婿通常也不具有法律意義上的繼承權。
繼承法的法定繼承人有: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但又規定了,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兒媳、女婿也并不在繼承人范圍之內。但從法條內容可以看出,我國法律鼓勵兒媳、女婿對配偶的父母進行贍養。
相關知識:法定贍養人的范圍
1、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繼子女。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第二十七條第2款規定,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2、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是指老年人的孫子女、外孫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