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不動產權證書就是房產證嗎

導讀:
現實生活中,我們如果想獲得房屋的所有權必須要進行不動產登記,通常情況下,不動產登記的費用是按件來收取的,登記完成后才能享有房屋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權益,那么,民法典不動產權證書就是房產證嗎?大律網小編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民法典不動產權證書就是房產證嗎
不動產權證書不是房產證,不動產證的產權內容比房產證更詳細,增加了不動產單元號、適用期限等方面的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條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
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二、不動產登記的申請材料有哪些
根據民法典規定,不動產登記的申請材料包括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條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二條登記機構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查驗申請人提供的權屬證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關登記事項詢問申請人;
(三)如實、及時登記有關事項;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職責。
申請登記的不動產的有關情況需要進一步證明的,登記機構可以要求申請人補充材料,必要時可以實地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