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勞動是否有報酬

導讀:
在實際社會中,我們經常會聽到勞改犯一詞,實際上是說那些犯了罪之人在監獄中進行勞動改造的情形。那么在我國法律中規定了,對于有期徒刑勞動的,是否有報酬?下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由大律網小編為大家進行的相應的解答吧。
一、有期徒刑勞動是否有報酬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勞動中應當同工同酬,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參加勞動,可以酌量發給報酬,而判處有期徒刑和無期徒刑的,勞動改造是沒有報酬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十九條【被管制罪犯的義務與權利】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規,服從監督;
(二)未經執行機關批準,不得行使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三)按照執行機關規定報告自己的活動情況;
(四)遵守執行機關關于會客的規定;
(五)離開所居住的市、縣或者遷居,應當報經執行機關批準。
對于被判處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勞動中應當同工同酬。
第四十三條【拘役的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在執行期間,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兩天;參加勞動的,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第四十六條【有期徒刑與無期徒刑的執行】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執行;凡有勞動能力的,都應當參加勞動,接受教育和改造。
二、社區服刑人員可以享受養老保險嗎
社區服刑人員包括被判處管制、緩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社區服刑人員在社區矯正期間實現再就業的,或已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社區服刑人員,可按規定繼續參保繳費。已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社區服刑人員在社區矯正期間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可辦理退休手續或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但服刑期間不參與基本養老金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