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償勞動報酬糾紛是否有前置程序

導讀:
但如果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系其他爭議的,則沒有前置程序,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涉嫌犯罪,要被判處刑罰。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并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一、追償勞動報酬糾紛是否有前置程序
追償勞動報酬糾紛有前置程序,即需要先經勞動仲裁。但如果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系其他爭議的,則沒有前置程序,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一)》
第十五條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直接提起訴訟,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系其他爭議的,視為拖欠勞動報酬爭議,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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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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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涉嫌犯罪,要被判處刑罰。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之一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并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