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標的物權是否設立影響合同生效嗎

導讀:
物權是指權利人依法對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權利,物權的客體是動產和不動產,而動產或者不動產物權的設立標準是不一樣的,那么買賣標的物權是否設立影響合同生效嗎?大律網小編整理相關知識,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買賣標的物權是否設立影響合同生效嗎
簽訂合同時,買賣標的物權是否設立,不影響合同的效力,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法律另有規定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于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五條【合同效力與物權變動區分】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二、物權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1、物權是支配權。物權是權利人直接支配的權利,即物權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標的物直接行使權利,無須他人的意思或義務人的行為的介入。
2、物權是絕對權(對世權)。物權的權利主體只有一個,權利人是特定的,義務人是不特定的第三人,且義務內容是不作為,即只要不侵犯物權人行使權利就履行義務,所以物權是一種絕對權。
3、物權是財產權。物權是一種具有物質內容的、直接體現為財產利益的權利,財產利益包括對物的利用、物的歸屬和就物的價值設立的擔保,與人身權相對。
4、物權的客體是物。物權的客體是物,且主要是有體物。
5、物權具有排他性。首先,物權的權利人可以對抗一切不特定的人,所以物權是一種對世權;其次,同一物上不許有內容不相容的物權并存(最典型的就是一個物上不可以有兩個所有權,但可以同時有一個所有權和幾個抵押權并存),即“一物一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