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協議是否就是買賣合同

導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條買賣合同定義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居間合同應明確規定當事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居間協議是否就是買賣合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居間協議是否就是買賣合同
民法典規定居間協議不是買賣合同居間合同中介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而買賣合同是由買賣雙方簽訂交付貨物支付貨款的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九十五條買賣合同定義買賣合同是出賣人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一條中介合同定義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托人支付報酬的合同。
二、居間合同特征是什么
居間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居間人是按照委托人的指令、委托業務的范圍和具體要求進行業務活動的。
2、居間人聯系介紹活動的目的是為了使委托人和第三人之間訂立合同并為此創造條件但居間人不參予合同的訂立不是合同的當事人也不是任何一方代理人。
3、居間合同是有償合同。居間合同應明確規定當事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合同規定委托人應在居間活動取得一定成果后向居間人支付一定的報酬和從事居間活動所支付的費用。
4、居間人必須恪守誠信用的原則忠實于委托人的利益在法律許可范圍內從事活動認真負責地執行委托人的委托任務積極協助雙方當事人成交不得弄虛作假與第三人串通欺騙委托人因此給委托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5、居間人可做為中間人來往于委托人與對方當事人之間傳達對方意思撮合雙方簽訂合同居間人不得參予委托人與第三人的個體商洽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