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確權后之前的房屋協議是否有效

導讀:
買賣合同標的物物的權利瑕疵是指第三人得對標的物主張權利買方不能取得所有權或不能取得完全的所有權。賣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缺陷買方有權拒收。但是如果賣方在訂立買賣合同時已對標的物的缺陷作了聲明或買方知道標的物的缺陷而愿意購買則賣方對標的物的缺陷不負責任。那么農村房屋確權后之前的房屋協議是否有效。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農村房屋確權后之前的房屋協議是否有效
農村房屋確權后之前的房屋協議一般是有效的。要看具體的情況。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有效的條件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時合同成立。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條合同生效時間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二、簽訂買賣合同時雙方需要注意什么
1、確定賣方提供的標的物有無權利瑕疵。
買賣合同標的物物的權利瑕疵是指第三人得對標的物主張權利買方不能取得所有權或不能取得完全的所有權。為保證買方能夠取得不受爭議的財產買方必須要求賣方在訂立合同時提前說明該出賣物是其擁有所有權和合法處分權的財產如果賣方未將標的物上存有第三人的權利的情形預先告知買方則買方有權請求降低價格、或解除合同和要求賠償損失。
2、確定標的物有無質量缺陷。
賣方出賣的標的物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和當事人的約不定期如果標的物有表面缺陷以通常方法檢查即可發現的缺陷買方應于接受標的物的當時提出如果標的物有隱蔽缺陷即需要經過技術鑒定或在物的使用過程中才能發現的缺陷買方應于規定的期限內提出。賣方交付的標的物有缺陷買方有權拒收。買方已接受的賣方應根據情況承擔降價、修理、更換、退貨、支付違約金、賠償損失等責任。但是如果賣方在訂立買賣合同時已對標的物的缺陷作了聲明或買方知道標的物的缺陷而愿意購買則賣方對標的物的缺陷不負責任。
3、敦促賣方按約定和法律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完整地音樂會標的物和辦理有關手續。
例如對于房產、機動車輛、船舶必須辦理登記手續。
4、主動明確價格條款。
價格是買賣合同的一項重要條款。如果價格條款沒有或不明確買方付款就沒有標準沒有依據很容易發生糾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