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撤銷離婚協議書中房屋歸孩子所有的條款

導讀:
是否可以撤銷離婚協議書中房屋歸孩子所有的條款不能撤銷贈與條款。在司法界存在以下2中觀點1一個觀點房屋過戶前可以撤銷贈與條款因為根據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除非公證過的離婚協議書否則一般的離婚協議書不具有救災扶貧等公益目的完全可以行使撤銷權。同意另一方可以依據合法有效的離婚協議書起訴要求對方辦理過戶手續。那么是否可以撤銷離婚協議書中房屋歸孩子所有的條款。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是否可以撤銷離婚協議書中房屋歸孩子所有的條款不能撤銷贈與條款。在司法界存在以下2中觀點1一個觀點房屋過戶前可以撤銷贈與條款因為根據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除非公證過的離婚協議書否則一般的離婚協議書不具有救災扶貧等公益目的完全可以行使撤銷權。同意另一方可以依據合法有效的離婚協議書起訴要求對方辦理過戶手續。關于是否可以撤銷離婚協議書中房屋歸孩子所有的條款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是否可以撤銷離婚協議書中房屋歸孩子所有的條款
不能撤銷贈與條款。
在司法界存在以下2中觀點
1一個觀點房屋過戶前可以撤銷贈與條款因為根據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條規定“贈與人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與”除非公證過的離婚協議書否則一般的離婚協議書不具有救災扶貧等公益目的完全可以行使撤銷權。
2另一個觀點不能撤銷贈與條款。因為根據婚姻法解釋二的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人民法院受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法院可以受理但是如果審理后沒有發現離婚協議書存在欺詐啊脅迫啊等等法定可撤銷理由的情況下人民法院應該駁回訴求不予支持。同意另一方可以依據合法有效的離婚協議書起訴要求對方辦理過戶手續。
贈與條款屬于離婚協議書的一部分具有強烈的身份關系屬性既然離婚的目的依據達到那么離婚協議書就不能輕易的撤銷否則任何人都可以隨便簽訂離婚協議書約定財產歸屬然后辦理離婚手續之后再以撤銷贈與的方式拒不履行那么離婚協議書還有什么意義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