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返還糾紛管轄地如何確定?發生工程款糾紛的解決方法?

導讀:
工程款返還糾紛管轄地如何確定?發生工程款糾紛的解決方法?
工程款返還糾紛在日常生活當中時有發生,現在人們都愿意通過法律訴訟程序來解決。選擇訴訟程序的話首先需要確定其法院管轄地,這是非常重要的,也是很多人弄不清楚的。北京金臺(揚州)律師事務所殷實律師解析。
一、工程款返還糾紛管轄地的確認
拖欠工程款是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中的一種。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是一般的合同糾紛案件,應當根據《民訴法》關于合同糾紛案件的規定處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為管轄地。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合同履行地應為施工行為地。因此,對于拖欠工程款糾紛,原告可以選擇被告住所地或者施工行為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民法通則》第八十八條其中規定: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給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合同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合同生效后,當事人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協議補充;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按照合同有關條款或者交易習慣確定。
第六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一)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二)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三)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五)履行方式不明確的,按照有利于實現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費用的負擔不明確的,由履行義務一方負擔。
二、發生工程款糾紛的解決方法
1、發包方拖欠工程款違約糾紛的解決對策
這類糾紛中,發包方往往是擺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子,反正是沒錢,隨便你折騰。對這類的發包方,如果真是查不到其他財產,那么只好對所建工程下手:第一種辦法,雙方協商把工程項目折成工程款變更到承包方名下。第二種辦法,利用優先受償權規則,將項目拍賣受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工程價款優先受償權問題的批復》【法釋〔2002〕16號】規定:人民法院在審理房地產糾紛案件和辦理執行案件中,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條的規定,認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優先受償權優于抵押權和其他債權。
2、竣工結算報告爭議引發的工程款糾紛對策
工程竣工結算分為單位工程竣工結算、單項工程竣工結算和建設項目竣工總結算。建設工程領域一般傾向于采用格式化的建設工程承包合同。這些格式合同中一般都包含決算異議期限,即發包方收到承包方決算報告后在10天內必須提出意見,逾期無答復視為同意。但實際情況往往使得發包方不可能在規定時間內作出反應。有時發包方資金沒有調動到位,為了扣押決算書拖延支付時間,往往通過非授權職員收件,最后收件人自己承認未能轉交授權人員,自然也無法反應。而承包方認為發包方收到決算書后,在約定時間內未提出意見,根據合同規定,決算書已經生效,要求立即結算付款,而發包方則以授權人員未收到決算書,或者審核需要時間或聲稱已經聘請中介機構進行核算相抗辯。
竣工結算報告如果得到確認,承包人向發包人申請支付工程竣工結算款。發包人應在收到申請后15天內支付結算款,到期沒有支付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支付結算價款,如達成延期支付協議,承包人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價款的利息。如未達成延期支付協議,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商將該工程折價,或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承包人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3、質保金糾紛對策
建設工程竣工移交后,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應在一年內進行保修。為了保證承包方履行保修義務,發包方一般在合同中約定工程款支付95%工程款后,余下5%工程款留待一年保修期滿后再行支付。筆者代理過的一起糾紛就是起因于承包人在保修期內履行了維修義務但無法直接舉證(沒有維修雙方認可簽字單,后發包方又委托他人進行了維修)而導致被動,后經律師積極收集其他證據迫使發包方接受了幾乎全額返還的調解方案。實踐中,發包人常以工程質量問題扣押最后5%尾款而承包人則無可奈何。對此,根據《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規定,發包人對工程質量有異議,已竣工驗收或已竣工未驗收但實際投入使用的工程,其質量爭議按該工程保修合同執行;已竣工未驗收且未實際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質量爭議,應當就有爭議部分的竣工結算暫緩辦理,雙方可就有爭議的工程委托有資質的檢測鑒定機構進行檢測,根據檢測結果確定解決方案,或按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處理決定執行,其余部分的竣工結算依照約定辦理。只要承包人切實履行了維修義務并做好證據保全工作,完全可以通過仲裁或訴訟爭取權益。
殷實律師補充:
三、如何防范工程款糾紛
1、慎重選擇合作伙伴。隨著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一些承包企業很難攬到工程,所以對工程項目格外珍惜,這容易形成一種志在必得的心理,這種心里促使對合作伙伴誠信度考察的忽視,則往往落得干了活拿不到錢的結局。慎重選擇合作伙伴是非常重要的,合作伙伴的資信能力對承包企業的權利實現是至關重要的,故必須對合作伙伴的情況要有所了解,主要包括合作伙伴的股東構成,企業信譽如何,有無違約記錄,對外負債,主要固定資產現狀如何,項目資金的來源、到位及監管情況等等。
2、審查建設手續。有些建設工程項目未經有關部門審批或者建設方的建設意圖超越審批范圍,如果承包方不問青紅皂白匆忙承建此工程很可能陷于困境,為以后索要工程款造成障礙。例如,規劃部門規劃建五層,而發包方卻想建到五層以上,這樣,如果承包方按發包方意圖建設,建設過程中很可能遭到規劃部門勒令停工,承包方勢必進入僵局。再如,規劃部門規劃建五層,這樣,如果承包方按發包方意圖把樓建設到五層以上,事后,該工程被城建規劃部門勒令拆除,承包方主張五層以上部分的工程款就有了難度。
3、請專業人員把好合同關。合同是承包方實現權利的最重要的憑證,合同是否規范、表達是否準確、嚴密、詳細對承包人來講十分關鍵。有的人常常認為施工合同都是格式文本,沒有什么可以發揮的。其實,這種認識是不正確的,建設部推薦的格式文本是為了雙方訂立合同方便、規范,但格式合同里是很多可以選擇的條款,并且有些是空白條款待當事人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填寫。簽訂合同時一定要特別注意把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及違約責任約定清楚。
4、完善施工手續。相當一部分工程款糾紛的承包方由于手續不完善,無法取得證據,給對方可乘之機。這種情況下處理糾紛就很被動。故施工過程中,手續一定要完備。比如,工程圖紙設計的更改、選材的變更、施工項目的增加等變簽單一定要有對方施工代表、監理的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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