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恢復拖欠工程款的訴訟時效?工程尾款糾紛怎么解決?

導讀:
如何恢復拖欠工程款的訴訟時效?工程尾款糾紛怎么解決?
工程拖欠尾款的事件,說實話是最讓人厭煩的事情之一。其本質上就是不講誠信不守信用。我們當然要選擇訴訟去維護自己的權益。那么,工程拖欠尾款民事起訴流程是怎么樣的呢?我相信你一定會對此產生濃厚的興趣。四川蜀地律師事務所卿偉律師解析。
如何恢復拖欠工程款的訴訟時效
1、錄音催討法:有一個工程尾款幾十萬元拖欠長達10年未還。施工方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中允許的方式,采用電話錄音、錄像,取得了時效中斷的視聽證據。通話主要內容應包含:一是對方欠款數額;二是施工方自何時以來一直在主張債權;三是何時歸還欠款。
2、銀行轉賬法:如某工程業主拖欠幾十萬元工程款,多年來業主以各種借口推拖不還,也不作對賬記錄,致使債權超過了訴訟時效期。為了獲得證據,施工方可以確立了首先派人去對方單位清欠,對方能給多少就要多少,但是不拿現金,要求從銀行走匯票,想方設法恢復訴訟時效。
3、協商對賬法:雙方重新簽訂的聯系單、對賬單是有效清欠證據。
4、故意主張法:若欠款金額為4萬,已超過2年時效。施工方以特快專遞方式致函業主,故意要求清償8萬元欠款。有時債務方覺得冤枉,回函只承認其中的4萬元。這樣復函就是施工方勝訴的證據。
卿偉律師補充:
工程尾款糾紛怎么解決
1、和解
和解是工程糾紛的當事人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就已經發生的爭議進行協商、妥協與讓步并達成協議,自行(無第三方參與勸說)解決爭議的一種方式。通常它不僅從形式上消除當事人之間的對抗,還從心理上消除對抗。
和解可以在工程糾紛的任何階段進行,無論是否已經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序,只要終審裁判未生效或者仲裁裁決未作出,當事人均可自行和解。和解也可與仲裁、訴訟程序相結合: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的,已提請仲裁的,可以請求仲裁庭根據和解協議作出裁決書或調解書;已提起訴訟的,可以請求法庭在和
解協議基礎上制作調解書,或者由當事人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由法院記錄在卷。
2、調解
調解是指雙方當事人以外的第三方應糾紛當事人的請求。以法律、法規和政策或合同約定以及社會公德為依據,對糾紛雙方進行疏導、勸說,促使他們相互諒解,進行協商,自愿達成協議,解決糾紛的活動。在我國,調解的主要方式是人民調解、行政調解、仲裁調解、司法調解、行業調解以及專業機構調解。
3、仲裁
仲裁是當事人根據在糾紛發生前或糾紛發生后達成的協議,自愿將糾紛提交第三方(仲裁機構)作出裁決,糾紛各方都有義務執行該裁決的一種解決糾紛的
方式。
根據《仲裁法》的規定,該法的調整范圍僅限于民商事仲裁,即“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糾紛”;勞動爭議
仲裁等不受《仲裁法》的調整,依法應當由行政機關處理的行政爭議等不能仲裁。
在民事起訴的過程中需要按照有關的流程事項來進行并且要準備充分的資料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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