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工傷賠償有什么不同

導讀:
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工傷賠償如何進行
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工傷賠償如何進行
勞動關系因工受傷賠償項目:
治(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外地就醫交通費、食宿費、康復治療費、輔助器具費、停工留薪期工資、生活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工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勞動關系因工受傷賠償項目:
《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同樣是骨折,人身損害傷殘鑒定和勞動能力鑒定的標準一樣嗎?
以手指骨折和肋骨骨折為例,看看評殘標準有什么不同。
因工受傷賠償傷殘鑒定標準依據《勞動能力鑒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將殘疾分為十級,最重為一級,最輕為十級。
八級:45)雙側≥3根肋骨骨折致胸廓畸形;
十級:12)身體各部位骨折愈合后無功能障礙或輕度功能障礙者;
4.2 晉級原則 對于同一器官或系統多處損傷,或一個以上器官不同部位同時受到損傷者,應先對單項傷殘程度進行鑒定。如果幾項傷殘等級不同,以重者定級;如果兩項及以上等級相同,最多晉升一級。
勞動關系因工受傷如何賠償:
職工因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該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及時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如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在此期間發生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同時,如果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并且,在雙方已經建立勞動關系的情況下,是否繳納工傷保險,是不會影響工傷的認定。若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的,職工花費的醫療費用、住院伙食費、傷殘補助金等費用,將由用人單位承擔。
勞務關系因工受傷如何賠償:
處于勞務關系中的雇員,如果在雇主單位因工受傷,雇員應承擔舉證責任,向雇主單位申請賠償,雇主單位應承擔相應民事責任。
若雙方在勞務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進行賠償;沒有約定的,依照民法典中關于雇主責任與人身損害侵權的相關規定進行賠償。
同時,在雇員因工與雇主單位發生勞務關系糾紛后,雇主不愿協商解決的,雇員則可以直接起訴。根據相關規定,請求雇主單位賠償物質損害和精神損害。
總而言之,勞動關系和勞務關系因工受傷的賠償標準差別很大,一旦遭遇此類事件,及時委托律師處理,才能盡可能將自身權益的保障提升最大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