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關系是否有非工傷死亡賠償

導讀:
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一方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方給予補償。因為用工單位負有保障勞動安全的義務,所以員工在工作期間受傷的,用工單位需要負擔主要責任。同時員工與勞務公司有勞動關系,因此,派遣單位應當承擔連帶責任。那么勞務關系是否有非工傷死亡賠償。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一方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方給予補償。因為用工單位負有保障勞動安全的義務,所以員工在工作期間受傷的,用工單位需要負擔主要責任。同時員工與勞務公司有勞動關系,因此,派遣單位應當承擔連帶責任。關于勞務關系是否有非工傷死亡賠償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勞務關系是否有非工傷死亡賠償
建立勞務關系后,勞務人員在勞務過程中死亡的,不構成工傷,但有相關的賠償,由用工單位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用人單位責任和勞務派遣單位、勞務用工單位責任】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
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個人勞務關系中的侵權責任】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一方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方給予補償。接受勞務一方補償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二、勞務外包員工受傷由誰負責
按規定,在勞務外包工作中員工受傷后,可要求用工單位及派遣單位一起承擔人身損害賠償責任。
因為用工單位負有保障勞動安全的義務,所以員工在工作期間受傷的,用工單位需要負擔主要責任。同時員工與勞務公司有勞動關系,因此,派遣單位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并且,員工可以主張以下的工傷賠償費用:
1、醫療費;
2、住院伙食補助費;
3、交通費、食宿費;
4、康復治療費;
5、輔助器具費;
6、停工留薪;
7、護理費;
8、工傷傷殘待遇;
9、工亡待遇標準。
若發現用工單位和勞務公司都推卸責任的,可以積極采取以下措施:
1、找用工單位和勞務公司協商;
2、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
3、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去法院提起勞動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