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關系是否可以主張死亡賠償金

導讀:
當事人未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動予以分割,當事人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予以分割。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那么同居關系是否可以主張死亡賠償金。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當事人未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動予以分割,當事人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予以分割。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關于同居關系是否可以主張死亡賠償金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同居關系是否可以主張死亡賠償金
死亡賠償金是對死者親屬的賠償,而親屬主要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同居關系不會形成夫妻關系,所以不能主張死亡賠償金,但如果認定為事實婚姻的,可以主張。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13
同居生活期間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繼承死者遺產,如認定為事實婚姻關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民法典的有關規定處理;如認定為非法同居關系,而又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條規定的,可根據相互扶助的具體情況處理。
《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范圍規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條本規定所稱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是指該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本規定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遺腹子女;
本規定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規定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二、死亡賠償金怎么樣分配
1、死亡賠償金原則上應由前述近親屬共同取得,其性質為共同共有。當事人未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主動予以分割,當事人請求分割的人民法院予以分割。
2、如果賠償協議中未明確賠償項目,應視為是對權利人物質損失與精神損害的混合賠償。在分割該筆賠償金前,應扣除已實際支付的喪葬費用及其他費用;
3、并優先照顧被撫養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應在前述近親屬中平均分配。當然,各近親屬當然有權利放棄或轉讓。
經濟補償金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給予勞動者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是在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用人單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給勞動者的經濟上的補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