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同居是否有繼承權

導讀:
根據你所反映的情況來看,你無權繼承徐某的遺產。自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之后,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不構成事實婚姻,屬非法同居關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六條:“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張享有繼承權的,按照本解釋第五條的原則處理。”本案中,你與徐某在2004年認識,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屬非法同居,你與徐某的婚姻關系無效。那么非法同居是否有繼承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你所反映的情況來看,你無權繼承徐某的遺產。自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之后,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不構成事實婚姻,屬非法同居關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六條:“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張享有繼承權的,按照本解釋第五條的原則處理。”本案中,你與徐某在2004年認識,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屬非法同居,你與徐某的婚姻關系無效。關于非法同居是否有繼承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根據你所反映的情況來看,你無權繼承徐某的遺產。
自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記管理條例》施行之后,沒有配偶的男女,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不構成事實婚姻,屬非法同居關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六條:“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張享有繼承權的,按照本解釋第五條的原則處理。”而第五條規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條規定辦理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的,應當區別對待:(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公布實施以后,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要件的,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補辦結婚登記;未補辦結婚登記的,按解除同居關系處理。”
本案中,你與徐某在2004年認識,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即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屬非法同居,你與徐某的婚姻關系無效。因此,你不能以配偶的名義繼承徐某的遺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