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同居所生子女是否享有繼承權

導讀:
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所以,同居所生的孩子對其遺產享有繼承權。對是否構成同居,從雙方關系的持續性、穩定性及是否共同居住生活等方面進行認定。重婚分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實上的重婚,后者是指未經登記、但以夫妻名義同居,群眾也認為其是夫妻關系的情形。事實重婚同樣違反法律規定。構成事實重婚者,其近親屬和基層組織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認定婚姻無效,也可以以涉嫌重婚罪為名向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進行控告。那么非婚同居所生子女是否享有繼承權。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如下相關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所以,同居所生的孩子對其遺產享有繼承權。對是否構成同居,從雙方關系的持續性、穩定性及是否共同居住生活等方面進行認定。重婚分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實上的重婚,后者是指未經登記、但以夫妻名義同居,群眾也認為其是夫妻關系的情形。事實重婚同樣違反法律規定。構成事實重婚者,其近親屬和基層組織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認定婚姻無效,也可以以涉嫌重婚罪為名向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進行控告。關于非婚同居所生子女是否享有繼承權的法律問題,大律網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師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能幫助大家。
一、非婚同居,所生子女是否享有繼承權?
法律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所以,同居所生的孩子對其遺產享有繼承權。
二、如何理解“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與婚外異性,不以夫妻名義(以夫妻名義的,構成重婚),持續、穩定地共同居住。
如何理解和適用“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對于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我們的表述力求將其與重婚、婚外戀、偶發性的婚外性行為等相區分。
對是否構成同居,從雙方關系的持續性、穩定性及是否共同居住生活等方面進行認定。
新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1994年2月1日民政部發布)發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仍應按重婚罪定罪處罰。
三、與多名異性同時以夫妻名義同居,算重婚嗎?
重婚分為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實上的重婚,后者是指未經登記、但以夫妻名義同居,群眾也認為其是夫妻關系的情形。事實重婚同樣違反法律規定。構成事實重婚者,其近親屬和基層組織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認定婚姻無效,也可以以涉嫌重婚罪為名向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公安機關進行控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