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工程分包合同要注意什么

導讀:
簽訂工程分包合同要注意什么
簽訂工程分包合同要注意什么
簽訂工程分包合同要注意什么
分包合同甲方一般是指發包方,首先要關心兩個問題:
1、自身是否具有將工程分包的權利;
2、乙方是否具有實施分包工程的資質。
其他需要注意的問題也很多,但注意的是:
第一,建議業主應在招投標階段將指定分包內容明確化,業主招標文件不明確時應及時提出咨詢。應在總承包合同條款中詳細約定指定分包工程的具體內容,明確承、發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相關費用的收取方法。
第二,總包合同中,總包承包范圍、工程工期等方面盡可能約定不包含指定分包工程內容。
第三,作為總承包人,應盡量避免與指定分包人簽訂指定分包合同,爭取使發包人與指定分包人直接簽訂指定分包合同,使指定分包工程變為總包合同外工程。
第四,若必須與指定分包人簽訂指定分包合同的,爭取簽訂包括發包人、指定分包人在內的三方協議,約定總承包人僅履行總包管理之責,付款義務在發包人一方。
第五,應保存好施工過程中與指定分包人之間的往來函件、簽證、會議紀要等原始書面的證據資料。
第六,在指定分包工程的工程款經過總包賬戶情形下,指定分包合同中還可明確約定,總承包人支付指定分包人工程款應以總承包人收到發包人的該部分工程款為前提條件,若指定分包人在不具備該前提條件的情況下,以任何形式向總承包人主張工程款均視為違約,應承擔一定數額的違約金。
第七,若必須只與指定分包人簽訂指定分包合同的,應和發包人、指定分包人明確約定,應付給指定分包人的資金(工程款)必須先進入總包賬戶之后再付給指定分包人,力戒發包人直接付款給指定分包人,同時可要求指定分包人提供履約保證金或履約保函。
簽訂勞務分包合同要注意三個方面的問題:
首先,要注意審查對方是否具有勞務作業資質。勞務承包方必須是擁有正規資質的,如果與沒有勞務作業資質的實際施工人簽訂勞務分包合同,合同主體就是違法的,屬于違反國家強制性規定的合同,那么此勞務分包合同自始無效。
其次,有三個名詞的意思必須搞清楚,即:勞務分包、工程轉包及違法分包。這三者是有著明顯的區別的,絕對不能混為一談。實踐中經常出現雙方以為所簽訂的合同是勞務分包合同,但是從合同具體約定內容來看卻是工程轉包或違法分包合同。一般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都是明確約定禁止違法轉包和分包的,這樣就會導致承包單位將承擔不可推卸的法律責任。
第三,合同中要明確約定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權利義務的約定是雙方能友好合作的保障,約定的越明確越有利,含糊其辭只會導致合同無法有效執行。尤其是有關安全生產的權利與義務是比較重要的,在合同中要明確約定由勞務分包企業自己管理施工隊伍,并全面負責施工隊伍的安全生產,承擔其施工隊伍發生的全部安全生產責任。需要強調的是,在簽訂勞務分包合同時,必須確保勞務分包合同的合法有效,否則無效的勞務分包合同所引發的安全生產等相關法律責任,均將由工程承包單位來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