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設工程中施工合同承包人的主要義務是什么

導讀:
在建設工程中施工合同承包人的主要義務是什么
經濟索賠:經濟索賠就是承包商想業(yè)主要求補償不應該由承包商自己承擔的經濟損失或額外開支,也就是取得合理的經濟補償。
法律咨詢:在建設工程中施工合同承包人的主要義務是什么
律師回答:
第一,作好施工準備工作;第二,按照合同要求進行施工;第三,在不影響正常作業(yè)的前提下,隨時接受發(fā)包人對進度、質量的監(jiān)督檢查;第四,按照合同規(guī)定,按質如期完成工程,參加竣工驗收,進行工程交付;第五,在規(guī)定的保修期內,針對由于本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質量問題,無償負責維修。
相關法律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有關內容的規(guī)定
第五十二條建筑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建筑工程安全標準的要求,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規(guī)定。
有關建筑工程安全的國家標準不能適應確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時,應當及時修訂。
第五十三條國家對從事建筑活動的單位推行質量體系認證制度。從事建筑活動的單位根據自愿原則可以向國務院產品質量監(jiān)督管理部門或者國務院產品質量監(jiān)督管理部門授權的部門認可的認證機構申請質量體系認證。經認證合格的,由認證機構頒發(fā)質量體系認證證書。
第五十四條建設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設計單位或者建筑施工企業(yè)在工程設計或者施工作業(yè)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建筑工程質量、安全標準,降低工程質量。
建筑設計單位和建筑施工企業(yè)對建設單位違反前款規(guī)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質量的要求,應當予以拒絕。
第五十五條建筑工程實行總承包的,工程質量由工程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將建筑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應當對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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